美取消黑人選舉權?陸媒報導不實

【新唐人2013年06月27日訊】國聯邦最高法院今日推翻了《選舉權法》中的一項核心條款。根據這一新的判決,美國幾個曾在歷史上實行過種族隔離制度的州,在對選舉方式做任何改變之前,不用再徵得聯邦政府的批准。不少中國官方媒體對這一判決進行了錯誤解讀。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下屬網站《國際在線》報導說:“據德國《明鏡週刊》6月25日的報導,美國亞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於24日取消了關於黑人選舉權法的核心條款,該州的黑人將不再擁有投票選舉資格。”經本臺記者查證,《國際在線》的報導並不屬實,德國《明鏡週刊》的報導並沒有說“亞拉巴馬州的黑人不再擁有投票選舉資格”。那麼,《選舉法權》的內容變化在紐約又引起了哪些反響呢?下面請看本臺記者李大宇的詳細報導。

本週二(6月25日),最高法院做出一項裁決,包括紐約市在內的美國一些城市的部分轄區可以自行改動當地選舉類法規,而不需要經過聯邦司法部認可。這項裁決惹來很多爭議,一些人擔心這一改動會使《選舉權法》的其他條款也名存實亡。面對反對者的質疑,最高法院指出,可以讓國會立法來定奪。

紐約市的曼哈頓、布魯克林和布朗士區都在這一裁決的影響範圍內,雖然總統歐巴馬和其他異議者們對這一裁決並不認同。但是紐約市長彭博卻表示支持,同時也有市民對此表示理解。

學生 Andy Lu:“這有點奇怪,一個中心政府要管控到每一個終端,去看這邊的人們想要甚麼,那邊的人們想要甚麼,我們可以有更多區域的中心,這樣可以更明白不同區域的情況,可以更具代表性。”

美國的《選舉權法》是1965年制定的一項重要法案,旨在於保護少數族裔的投票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天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在9個曾經實行種族隔離的州對投票權的規定條款進行重新審查不再是必要的,因為對黑人投票者“明目張膽”或“無孔不入”的種族歧視已經不復存在。最高法院的裁定說,國會可以起草一份與時代相符的議案來決定哪些州的投票政策仍然需要由聯邦政府進行審查。

選舉權法被廣泛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有效的保障公民權益的立法之一,它使得具有選舉權歧視的地區不能擅自改動、或建立選舉類法規,而必須通過聯邦認可。在全美範圍內有力保證了選舉公平。一些人表示,現在在美華人已有幾百萬,能不能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力,對華人社區顯得越來越重要。

新唐人記者李大宇紐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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