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示威遊行被拒 山東律師稱依法如期舉行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代靜採訪報道)6月3日,為抗議法院、公安局司法不公、執法枉法行為,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與受害人楊海龍向山東臨沂公安局提交了示威遊行申請,同時也在網路媒體上先後四次發布了相關公告。目前,儘管已接到臨沂公安局《不許可決定書》,但李向陽及受害人楊海龍都表示不懼危險,示威遊行將如期舉行,並希望國際媒體關注、支持,到現場來採訪報道。

顛倒黑白拒申請 捍衛公正願灑熱血

維權律師李向陽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已經接到不被批准遊行的通知,理由是「將直接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李向陽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中憲法》第三十五條,他們不批準是在違法。正如楊海龍一案黑白顛倒。

據李向陽介紹,他在代理楊海龍維權申訴案件的過程中,一直受到法院的推諉刁難。他說,按法律規定,法院在收到當事人申訴后的3個月內必須給予立案與否的答覆,但是到現在已經7個月了,也沒有任何結論。

李向陽說:「民事訴述案,應該最少6個月之內就審議結束,可是到現在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是連開庭都沒有。公安局刑審逼供 ,我們提出申訴,可是公安局也是置之不理。」

李向陽表示他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安局蘭山分局對「持槍搶劫案」在 報案后2年多都不立案,直到李向陽提出對公安局蘭山分局不作為訴訟后,才給予立案,但立案後到現在也不給處理。「所以呢我們堅決的抗議公安局、法院的這種違法行徑,依法申請遊行示威。」

李向陽指出,現在真正破壞社會秩序的是公安、法院。司法的腐敗,才使社會矛盾積累。而老百姓的示威遊行,是抗議司法腐敗,使社會秩序依法調停。

李向陽表示,由於中共當權者利用權力,剝奪公民憲法賦予的遊行示威的權利、剝奪人的天賦人權,逼得老百姓沒有生存的空間,「所以我們要依法抗爭」。他已向公安局明確表示「一定如期舉行示威遊行的決心。」

他說:「可能示威遊行的日期,我們可能會被控制,甚至被關押被逮捕,但是我希望支持我們的、全國有良心有正義感的人那天按時集合,我也希望國際媒體關注我們、支持我們,到現場來採訪調查。」

李向陽還向媒體表示,「此舉不僅為楊海龍冤案,更是為了推進中國法制建設。社會法制的實現,需要的鮮血以至生命來鋪墊」。他呼籲「有著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理念的朋友」 都來參加這個遊行示威活動。

黑幫亂世善者蒙冤 秉承良知抗爭到底

在李向陽和受害人楊海龍公布的「示威遊行申請書」中:「刑審逼供造假罪證,違法審判黑白顛倒,案子拖而不辦。」 「捍衛法律尊嚴,挑戰司法腐敗。」揭示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據受害人楊海龍介紹,為了霸佔楊海龍的「衛士公司」的資產、公司的收益,「寓泰公司」夥同臨沂市當地公、檢、法、警製造了這起冤案。

楊海龍說:「他們執法枉法、刑訊逼供,不按法律、不能依法公正的來審理我的案子,給我定罪的這些證據都是假的,我是沒有罪的,強行給我定罪的,他們是為了霸佔我的資產、我公司的收益。」

他說:「我的申訴已經半年了,他們也一直沒有一個答覆立案與否;另外我那個民事訴訟到現在已經半年了也沒有任何結果,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們現在要求,能夠公正依法的來針對我們的案子。」

楊海龍表示,如果他的申訴得不到解決的話,他們都會去遊行去抗議的。楊海龍說:「我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思想準備,哪怕把我拘留、構陷,我都要一如既往抗爭到底。」

楊海龍希望向社會公開他的案例,嚴罰貪污腐敗官員,要求司法公正,依法審理。

楊海龍,商人,曾從事奶粉行銷,毒奶粉事件發生后,其他商家不給客戶退貨的情況下,凡來楊海龍店退奶粉的無論有無本店發票,只要是品牌對號就給退貨,原來購進僅二十萬元的奶粉,退貨達七十多萬元,最終廠家只給退進貨數量,楊海龍產生了五十余萬元損失。為此,楊海龍被山東新聞網利稱為「良心商人」評為當年十大新聞人物。後來創建臨沂衛士安防有限公司,被官匪勾結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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