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政法委致命兇器——國保

【新唐人2013年5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隋念綜合報導)如果說政法委是中共豢養的一頭怪獸,那麼這頭怪獸有一個致命兇器,就是國保—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中共對付老百姓的一切鎮壓與迫害,都離不了這個部門。特別是99年開始對修煉法輪功的好人大打出手後,蓋世太保式的“610”辦公室就設在各級省市的國保局中。

日前,香港媒體《明鏡網》在新的一期《內幕》中引用學者孫思賢的話描述中共的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是一個在憲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蹤影的組織,卻可以指揮公安、檢察院、法院、國安等名義上應該由人大和國務院管轄的國家機器,還共同指揮武警部隊。中共中央政法委是主管黨內與政府的情報、治安、警衛、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的首腦機構,是僅次於軍隊的中共暴力專政力量。是中共針對中國人民的一把致命兇器,在中共歷次鎮壓人民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法委是共產黨豢養的一頭兇殘嗜血的怪獸。這些年來,共產黨用它來看家,不惜放縱這怪獸去咬人,甚至吃人,而這頭兇殘嗜血的怪獸也殘害和吞噬了太多善良無辜的中國人。是共產黨用人民的血肉餵養大了政法委這頭怪獸。”

那麼政法委下屬的各級國保大隊呢?就是這頭怪獸的致命兇器。

1.國保是幹什麼的

曾與國保有過無數次接觸的維權鬥士胡佳曾說:“北京國保總隊的某總隊在2008年初,去監獄想要說服我發聲明拒絕‘薩哈羅夫人權獎’的授獎和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時,曾將國保定義為‘偵查、情報部門’。中層的國保官員曾說,‘我們國保職能既有公安和也有(國家)安全’,並將自身比作美國的FBI。”

自喻“FBI”是自我美化與對外欺騙,美國聯邦調查局FIB是美國司法部的主要調查機關,忠實於憲法與美國法律,而美國是政府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職權三權分立的國家。網上有人把中共國保比喻成前社會主義東德的史塔西和前蘇聯的契卡倒真是恰如其分,因為後兩者更說的坦誠:史塔西座右銘明目張膽地自稱“黨的劍與盾”;全俄肅反委員會歷來是一個“用非常手段同一切反革命分子作鬥爭的機構”。

按中共自己的定義,國保即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又稱公安部一局,前身是公安部政治保衛局。83年以前其重要的職責是鎮壓反革命、反間諜等方面的工作,83年國家安全部成立後,公安部的政治保衛局的大部分轉到國家安全部。後來為了與國際接軌,更名為國內安全保衛。其管轄的罪名是:

一、背叛國家罪

二、分裂國家罪

三、煽動分裂國家罪

四、武裝叛亂、暴亂罪

五、顛覆國家政權罪

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七、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八、投敵叛變罪

九、叛逃罪

十、間諜罪

十一、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十二、資敵罪

十三、誹謗罪

十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

十五、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

十六、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十七、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

十八、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十九、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檔、資料、物品罪

二十、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二十一、侮辱國旗、國徽罪

二十二、侮辱國旗、國徽罪

二十三、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

二十四、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二十五、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

二十六、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

二十七、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國內安全保衛是幹什麼的了,其實就是政治警察,是中共對內整治老百姓的工具。省公安廳和直轄市市局下轄國保總隊,地市局和直轄市分局下轄國保支隊,縣市(區)設國保大隊。國保負責組織偵察、處置所轄地區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線索;及時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和苗頭;打擊、取締所謂反動會道門、邪教、非法宗教等非法組織的活動,查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境外所謂“敵對勢力”、“敵對分子”以及“敵對組織”的滲透破壞活動;及時收集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情報資訊,分析研究敵情、社情、政情動態;加強對秘密力量和資訊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資訊網路的監管;對重點部門、物件和重點單位開展安保。

所有活躍在大陸的異見人士,訪民恐怕對國保都不陌生,正是國保這些便衣不斷以國家的名義闖入他們的生活,打探他們的隱私,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只要你觸碰到了中共當局的敏感點,成為了共產黨的異己,你從此就不會逃過國保的黑手。

2.國保和國安的區別

簡單地說,國保對內,國安對外。一個是對內整治老百姓的,一個是對外對付間諜的。國保屬於公安部,是一個員警部門;國安是獨立的單位國家安全部,活動資金單獨核算。國家安全部在偵查技術手段和人員專業素質上要高於國保,他們更加隱蔽和秘密。國安和總參二部更適合稱為“特工”,往往是一人千面的“職業演員”,而且秘偵的特權更強。他們往往埋藏戰略間諜或深層線人,更愛“下大棋”。國安自視為一級警察,覺得國保屬於二流角色。

胡佳還曾在推特上發佈“國保檔案”標籤的推文,分析了國保的工作特點:隨著維穩經費增加和維穩形勢複雜化,國保在技術偵查手段上逐漸加強,開出越來越高的價格發展線人,也開始戰略性的物色和“培養”一些民間輿論或行動的引導者。包括在微博上的某些大V,或者在公民行動中的少量活躍者。做到對維穩事件預先獲知、程序控制。國保有所國安化。既為黨國維穩,也與國安競爭。

國保和國安在黨的利益下互相合作,內部也互相競爭。他們都有情報部門的功能,所以都有情報人員和資金。據孫思賢的文章披露,中共情報機關一般把情報人員分為五種:“朋友、聯絡員、資訊員、密幹、派幹”。目前大陸以“朋友”身分為公安提供情報的人不下於300萬,每年開支不少於100億,而以“資訊員”身分的人不少於100萬,全年開支也不低於300億。

而國保的經費劃分在“維穩經費”中。中國財政部公佈的數字顯示,一項被俗稱為“維穩經費”的國內安全預算,與2012年中國用於國防開支的6700億元相比,涉及警察、國安、武警和法院、監獄等公共安全機構的費用將增至7017億元人民幣,增幅達11.5%,超過國防開支一大截。

3.1999年後國保專門鎮壓法輪功

公安部下屬的國內安全保衛局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安廳(局)下設副廳級的國內安全保衛局,內設正處級610辦公室。地級市公安局下設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縣公安局(區公安分區)下設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江澤民在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淩駕於中國憲法及各項法律之上的旨在專門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就設在公安局所謂一局,一處等國保部門中。可見,1999年後,國保的唯一任務就是鎮壓法輪功群眾。

網上“警察之家”一網友“警官奧楚蔑洛夫”寫道:“我老婆在分局國保科,主要對付XXX!”這裡的敏感詞就是法輪功。

1999年後中國大陸所有地區的針對法輪功的惡性迫害案例都少不了當地的國保大隊。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1999年7.20以來,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369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佈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早在2001年10月底,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隨著迫害的繼續,從民間管道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在逐日增加,而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於2013年3月3日發佈的新的一批涉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責任單位、責任人追查名單及以往的數萬責任人名單中可以看出,有一半以上的人出自各地610辦公室和國保部門。

日前,大陸維權律師浦志強在微博上連續舉報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胡佳認為此事意義重大。他說:“周永康權傾一時,把政法委權力擴展到巔峰,實施維穩制度,成為國民承受的党國酷刑。中共各級政法官員中,周永康是首惡。周的罪行完全可以在國際刑事法院以反人類罪向起訴控告。”他認為,中共各地的政法委,除及其個別人之外,沒有一個是不該接受審判的。政法委,和它的整治人民的兇器公安一處國保,它們每天的運轉就是在國家犯罪,它的職能就是侵民和枉法。它在保護著中共整體的特權專權利益和各級黨政官員的個體私利。它是專政屠刀,它在侵民枉法。

4.中共國保人員的出路

如果原政法委周永康被以反人類最告上法庭,那麼他領導下的國保警察們會是什麼罪名呢?雖然蘇聯契卡頭子貝利亞當年的大名象魔鬼一樣可以一下止住小孩子的哭鬧,到最後也沒有逃脫被秘密槍決的下場;名聲顯赫的東德史塔西的部長們最後也都走入了監獄;中共的國保們想像過不久之將來的大審判嗎?他們將何去何從呢?

據《追查國際》聲稱,他們自2003年1月20日成立以來,每天堅持搜集和調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不斷的補充更新名單。此次公佈於世,旨在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全方位追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為全面清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提供證據,為即將到來的歷史性大審判做好準備。

追查國際定期更新資料並以報告形式遞送各國政府、司法機構、媒體、國際刑警組織及國際法庭。這些資料成為在世界各地正在進行的對涉案犯罪者司法訴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追查國際發佈此名單也是給所有參與犯罪者提供贖罪的機會。如果他們能幡然醒悟,並以實際行動加入到全民反迫害的行列之中,將有益於他們本人和家人的未來。否則將成為中共陪葬品,面臨嚴重而且悲慘的後果。

追查國際聲明,鑒於這些資料是多年累積而成,今天情形已有許多變化,如名單上列舉的情況和實際有出入,或本人已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或已轉而以實際行動反對迫害,請和追查國際聯繫,並提供相關證據。本組織核查屬實後將作相應的修正和記錄,並對名單作適當的調整。

追查國際將一如既往地履行我們的宗旨,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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