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服務商擬改隱私條款引驚慌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自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旗下的照片分享服務商Instagram宣佈要修改隱私條款後,很多人都趕在明年一月新規定生效前趕緊刪除自己的照片,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來看下面的報導。

攝影師Ian工作時用他的35毫米相機,而在生活中他用iPhone來照相,上傳到照片分享網站Instagram。

攝影師Ian McCausland:「給照片添加一個相框,這樣比較好看,然後再上傳到網絡上。」

Ian上傳了2,600張照片,但現在他擔心新的規定允許商家瀏覽並使用它們。比如這張他的妻子的照片。

攝影師Ian McCausland:「如果吸塵器牌子Dyson想要使用我妻子的照片作為宣傳,在新的規定下,我想他們可以這樣做。我們照的照片可能成為商家的廣告宣傳。」

Instagram其實是智能手機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序,你照一張照片,然後做些許調整,最後上傳到其他社交網站,比如Instagram的母公司臉書Facebook。

Instagram宣佈的新條款說,1月16號起,Instagram用戶將自動允許商家或者企業在向Instagram付款後使用用戶的照片與用戶名。這項條款引起了Instagram用戶的慌亂,他們一直在推特(Twitter)上討論,為了避免自己的照片變成廣告,都忙於刪除照片。

不過Instragram18日又發表聲明稱,新條款內容比較含糊,公司的本意並不是出售用戶的照片。

互聯網隱私律師David Fraser:「發佈的新條款說的非常模糊,我覺得這會讓人們感到困惑。」

這種情況並不是第一次,幾年前臉書也曾想推出類似的政策也失敗了。

Ian至今還沒有刪除任何照片。

攝影師Ian McCausland:「我會去看看其他網站的服務。」

這也是對Instragram不滿的一種表達吧。

新唐人加拿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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