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無罪 鍾鼎邦家屬駁新華網喉舌

【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訊】台灣新竹科技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鍾鼎邦遭江西贛州國安非法綁架,五十天,在第八次江陳會談前夕,中共當局再次透過喉舌媒體新華社,報導「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等,引發台灣家屬強烈不滿,發表「沒有所謂認罪、悔罪問題」及「插播無罪」等六點聲明,予以駁斥。

台灣公民、法輪功學員鍾鼎邦在中國遭江西贛州國安單位非法拘押已經長達五十天, 海內外人士高度聚焦,本週召開的江陳會,是否會就鍾鼎邦事件展開談判。但新華社5日卻對外報導,[網頁]「江西省國安機關,六月中扣查台灣居民鍾鼎邦,涉嫌危害 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犯罪」,並指「案件偵辦一個月來,進展順利,鍾鼎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他本人及家屬希望大陸執法機關依法給予寬大處理。」

新華社的報導引起家屬強烈不滿,委托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對外發表六點聲明:

一,鍾鼎邦沒有違反任何中國憲法規定及中國刑法下的「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罪」,更沒有違反「國際法」規定。因此,沒有所謂「悔罪及認罪」問題。

二、鍾鼎邦是遭到江西贛州國安單位羅織罪名非法綁架,是國際特赦組織(AI)已發佈全球緊急救援的「良心犯」。

三、插播無罪:鍾鼎邦如果真的認了他在九年前參與插播真相的事,他就是協助中國民眾、突破訊息封鎖、捍衛中國民眾知情權的英雄。

四、鍾鼎邦在中共國安局控制下,無法行使自由意志,身處被非法取供、甚至被脅迫的情況下,哪來「認罪、悔罪」的說法。

五、大陸親屬曾向中共方面表示,應顧及兩岸關係,儘快釋放鍾鼎邦。

六、要求中共立刻無條件釋放鍾鼎邦的立場不變。

報導鍾鼎邦事件,新華社以先羅織罪名、非法關押、再聲稱鍾鼎邦認罪悔罪的說法,引起台灣民間團體更大反彈,星期二「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將在凱達格蘭大道召開記者會,以輪流「自囚」、營救徵簽等方式,從上午開始持續一整天的呼籲營救行動,向社會各界表達「鍾爸爸沒回家,陳雲林不用來」的訴求。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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