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未核准眼藥水 男判緩刑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日本超夯「小花眼藥水」目前未獲國內衛生署核准,台北市吳姓男子涉嫌透過網路以1瓶新台幣280元價格販賣,被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判刑3月,不過法官審酌他態度尚可,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33歲吳姓男子透過朋友從日本買回3瓶「小花眼藥水」,因為用不完,於今年3月間,以1瓶280元價格上網販賣,刊登「日本帶回樂敦Lycee小花眼藥水,心型防撞盒」的訊息拍賣。

不過小花眼藥水目前未獲行政院衛生署許可販賣,屬於禁藥,儘管衛生單位多次呼籲民眾勿擅自購買,仍抵擋不住購買熱潮。警方發現吳男在網路上拍賣訊息後,電話聯絡說要面交購買,將吳男當場逮捕。

法官將小花眼藥水送檢驗,發現眼藥水含藥物成分,宣稱有消除疲勞、消除紅眼症狀等功效,且未向衛生署核准,認定吳男違反藥事法,判刑3月,不過審酌他態度尚可,給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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