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癌患放心化療 胎兒無影響

【新唐人2011年9月27日訊】(中央社斯德哥爾摩27日路透電)癌症專家今天在研究報告指出,罹癌懷孕婦女接受化療似對胎兒無害,但為避免胎兒暴露於化療藥劑而進行的未足月引產,反而對胎兒有害。

科學家研究母親在孕期曾受化療的孩童身心發展,發現化療並無影響,但早產反而有害,無論是自然產或引產都一樣。

領導研究的比利時魯汶大學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s Leuven)婦癌專家艾曼(Frederic Amant)表示,懷孕3個月以上癌患沒有必要墮胎或延後化療,並強調醫師應盡最大可能避免早產。

這份研究在斯德哥爾摩舉辦的歐洲癌症聯合年會(EMCC)上提出。

艾曼說,根據他以往經驗,許多婦女推斷化療對胎兒有害,往往選擇墮胎;而醫師也通常建議婦女要不延後化療,要不就是在寶寶約32週大時提前引產。

但根據這項研究,這個醫囑對孕期已超過12-14週的癌患並不適用,因為只有微量的化療藥物會透過胎盤傳遞給胎兒,而這些藥物似乎對寶寶的發展無不良影響。

研究對象為68次分娩的70名兒童,其中約2/3在孕期37週以前出生。研究團隊發現,在先天缺陷的比例與類型上,以及生長、整體健康與發展層面,都和普遍人口相似,在這些孩童之中也未發現心臟方面異常。

但研究團隊卻發現,儘管許多兒童在智商與行為檢測上的認知發展正常,但那些低於正常智商的兒童,以早產兒居多。

向來已知週數過少的早產兒有較高的學習障礙風險,但近來研究顯示,只比40週妊娠期早1週或2週出生的寶寶,也較容易有學習障礙。(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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