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大陸流浪兒 約7成來自農村

【新唐人2010年8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採訪報導)中國官方的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大陸流浪兒童總數在15萬左右,並且呈增加態勢。其中13歲到15歲的兒童佔6成以上,約7成流浪兒童來自農村。

福建的東南網8月10號報導說,近來流浪於泉州市的12名被迫乞討的孩子一天最少能討到200多元,最多的達450元。這些孩子被 6名婦女隱蔽「遙控」。如何加強對流浪兒童的管理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有專家指出,流浪兒童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而中國流浪兒童在增多,這凸顯出傳統兒童照顧模式失靈,需要通過長效管理機制來解決。

中國民政部的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全國15萬左右流浪兒童中,13歲到15歲的兒童占6成以上,有大約7成流浪兒童來自農村。

報導說,泉州市的流浪兒童多數來自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他們一般都把車站、碼頭、橋洞、城市待拆建築作為暫時的棲息場所,由於沒有經濟來源,很多流浪兒童以乞討或拾破爛為生,常常忍饑挨餓。所以往往成為不法分子控制的對象,從事賣淫、偷、扒、搶等違法犯罪活動,甚至為一些吸毒或販毒人員運輸毒品。

美國德克薩斯州科技大學教育心理學系主任藍雲教授指出,中國政府既然把義務教育列入憲法中,就應該設法為這些流浪的孩子提供免費教育,否則流浪兒童將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9年的義務教育這應該是國家的責任。如果父母在城市的話,孩子應該有權利跟父母在一起。我覺得民工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做了很大的貢獻,拿出一部分錢來給他們辦一個學校來讓他們的孩子受教育。這個要求一點都不過分。如果家長不讓孩子去上學,家長犯法。如果政府不提供教育的條件讓學生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的話,那就是政府犯法。這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事,政府對教育的不重視更是根本原因。這個問題以後會成為很嚴重的社會問題。把教育這樣一個讓人從社會底層往上提升的一個機制給取消的話,那窮人永遠就會是窮人。對一個社會來講是非常可怕的,因為他們看不見希望所在的話,這就不光是一個教育的問題,是個社會的問題。」

報導說,在中國,這些流浪兒童要麼在繁華街道上攔住行人強行乞討,要麼穿梭於滾滾車流中敲車窗要錢,不僅自身的安全沒有保障,而且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損害市容市貌,給城市形象抹黑。泉州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洪泓認為,該市流浪兒童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多數來自單親家庭,有的是留守的農民工子女;二是本地的流浪兒童出現增多趨勢;三是隨著離婚率的上升,流浪兒童數量也在上升。家庭的不穩定是造成孩子流浪的主要原因。此外,許多農村打工者流入城市,也帶來了一批流浪兒童。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孩子存在心理失衡的情況,大部分流浪兒童都有被別人瞧不起、被人欺負的遭遇或心理體驗,出現打架、撒謊、罵人、抽煙等不良行為。調查顯示,這些兒童由於親情缺失,普遍渴望得到父母的關愛,平時主要向朋友尋求精神支柱和慰藉,交友不當誤入歧途的風險較高。

美國民間機構「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黎先生認為,在中國,流浪兒童增加,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趨勢表明,中國雖然有保護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規,但執行卻很不到位:

「這些年來青少年教育的問題一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雖然中國政府在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甚至頒布了兩個有針對性的法律,1990年的《未成年保護法》和 1999年的《預防未成年人的犯罪法》真正落到實處的措施現在看來還是很少的。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工作還是比較薄弱的。地方上的一些機構就是指定一些單位建立未成年保護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啊,但是這些機構往往從政治教育這方面做得比較多一點,而不是從道德、文化方面做工作。」

報導說,中國社會各界人士就如何加強流浪兒童的管理提出了多種建議,其中包括:在教育方面,加強流出地管理,保障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防止他們因輟學引發的流浪。公安方面,對沿街流浪乞討小孩加強解救管理,嚴懲幕後的成年犯罪分子,對利用嬰幼兒或未成年人乞討的監護人,如構成犯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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