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8月07日讯】湖北一14岁高中生,在学校跑步时,突发心脏骤停晕倒,后经多方治疗,被鉴定为“器质性痴呆”,智力退至婴儿水平,成一级伤残,其家属起诉学校监护不利。
8月5日,据大陆媒体报导,湖北孝感一高中生,在封闭式学校读书,2024年11月20日晚,该男生在晚自习后到操场跑步,没跑多久出现心跳骤停、呼吸骤停,昏迷倒地。几分钟后,有教师发现,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他送往医院。
医院诊断为“心脏停搏复苏成功”。次日早晨,该学生转院至武汉中南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休克”。之后的一年里,该学生先后转到7家医院接受治疗。
今年3月,司法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称,该学生器质性痴呆,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极重度智力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构成精神伤残等级一级,需终身护理。
该学生父亲左先生对媒体介绍,2024年9月,他儿子考入孝感第一高级中学。这是当地排名靠前的公办高中,采取全封闭式教学。每月可回家一次。平时,学生和家长都无法见面,学生过一段时间会把脏衣服放在学校门口,家长取回洗干净后再放回学校门口,学生有事情联系家长都是通过写便条放在衣服口袋里。
出事之前,孩子写了纸条,要求家长向学校为他要求办理走读,并且说学校大量学生感冒请假。
左先生说,“他曾留言提出办理走读,但学校要求提供三甲医院的证明。出事前半个月,他曾留下纸条,让家里送点感冒药,说同学们患流感的很多。”
左先生说,律师调取资料显示,学校出事前后有大批学生因病请假。
左先生认为,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出事后未启用配备的AED除颤仪,延误了抢救。
之后,左先生向法院起诉学校,今年5月,孝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该学生自行到操场跑步属个人行为,校方尽到了管理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无法推定未使用AED设备与其的伤害后果有因果关系,酌情判定校方赔偿20万元。
左先生对判决不服,选择上诉,8月6日,将在孝感中院开庭进行二审。
网友说,“哎,感冒了,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没药,发展成了心肌炎”、“流感和新冠,不容忽视”。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