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6月05日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齐扎拉,6月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官方指他受贿达1.58亿多元人民币,但检举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当天以“受贿罪”审判齐扎拉。
齐扎拉被控受贿时间长达26年(1999年至2025年),期间他曾担任云南省迪庆州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州长,迪庆州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达1.58亿多元。
法院指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信息显示,齐扎拉1958年8月生,藏族,云南香格里拉人,曾长期在云南、西藏两地任职,2017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21年,齐扎拉转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1月,齐扎拉被查,是当年落马的首名正部级“老虎”,也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藏族省部级高官。同年7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指其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对家属失管失教;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等。
(责任编辑: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