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7日讯】北京3名女大学生自驾游时发生严重车祸,导致2死1伤。其中20岁的伤者、北京工商大学女大学生小露,辗转3家医院抢救治疗后,如今却面临4年的牢狱之灾。事件引发关注。
5月7日,“3名大学生自驾游2死1伤”的话题,登上多个大陆网络平台热搜。
据多家陆媒报导,事发于2024年7月,小露与北京工商大学的同校师姐小静,以及首都体育学院的大学生小田,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附近自驾游时,发生严重车祸。
小田当场死亡,小静抢救无效后死亡,而小露则在德令哈、西宁、北京三家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经过40多天的抢救、治疗,幸免于难。但被警方认定小露是车祸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
小露在庭审中辩称,当时开车的并非自己,而是小田。
最早到达车祸现场进行救援的卡车司机也出庭作证,他说是他解开了主驾驶位的安全带,把小田从车中救出来,但是小田当时已经死亡。
两位辩护律师对关键监控证据提出质疑,但一审法院未予采纳。
2026年1月,德令哈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露为车祸发生时的司机,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4年。
小露提出上诉。截至5月7日,负责二审的海西州中级法院尚未就此案开庭审理。
对此,大陆网友纷纷热议: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海西州的法院非要判处身患重伤的唯一幸存者?”
“小田的母亲和小静的母亲也来到庭审现场。她们提出,希望法院对小露从严从重处罚。这个时候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合适,人死不能复生。”
“二死者的家属不近人情,人已经没了,还要这种要求,既然是朋友关系,也不是恶意加害。”

“现场施救和后续到达施救的人不止一个,并且相互之间并不认识,且都思维认知正常,也没有利益关系,不可能将驾驶座人员与副驾驶人员认错,而且正是因为驾驶员佩戴安全带未能及时逃生,施救人员才去施救,所以法官为什么没有采纳现场多名施救人员证人的证词,这倒是很奇怪的事情!”
“大概率是2个死掉的女孩家属承受不住悲痛,就想找个能恨的人来转移悲伤,所以唯一活着的那个就是罪人,原罪在于她还活着,必须要毁了她的人生死者家属才能心里舒坦一些。三个姑娘结伴同行,有哪个愿意遇到这样的事情?唯一活着的这个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受了伤,除了亲人又有谁会为她的大难不死而开心?人性的恶,无缘无故的恨,真的是无法想像。”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