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名女大學生自駕遊 2死1傷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07日訊】北京3名女大學生自駕遊時發生嚴重車禍,導致2死1傷。其中20歲的傷者、北京工商大學女大學生小露,輾轉3家醫院搶救治療後,如今卻面臨4年的牢獄之災。事件引發關注。

5月7日,「3名大學生自駕遊2死1傷」的話題,登上多個大陸網絡平台熱搜。

據多家陸媒報導,事發於2024年7月,小露與北京工商大學的同校師姐小靜,以及首都體育學院的大學生小田,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附近自駕遊時,發生嚴重車禍。

小田當場死亡,小靜搶救無效後死亡,而小露則在德令哈、西寧、北京三家醫院的ICU(重症監護室)經過40多天的搶救、治療,倖免於難。但被警方認定小露是車禍司機,涉嫌交通肇事罪。

小露在庭審中辯稱,當時開車的並非自己,而是小田。

最早到達車禍現場進行救援的卡車司機也出庭作證,他說是他解開了主駕駛位的安全帶,把小田從車中救出來,但是小田當時已經死亡。

兩位辯護律師對關鍵監控證據提出質疑,但一審法院未予採納。

2026年1月,德令哈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露為車禍發生時的司機,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4年。

小露提出上訴。截至5月7日,負責二審的海西州中級法院尚未就此案開庭審理。

對此,大陸網友紛紛熱議: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海西州的法院非要判處身患重傷的唯一倖存者?」

「小田的母親和小靜的母親也來到庭審現場。她們提出,希望法院對小露從嚴從重處罰。這個時候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不合適,人死不能復生。」

「二死者的家屬不近人情,人已經沒了,還要這種要求,既然是朋友關係,也不是惡意加害。」

(網絡截圖)

「現場施救和後續到達施救的人不止一個,並且相互之間並不認識,且都思維認知正常,也沒有利益關係,不可能將駕駛座人員與副駕駛人員認錯,而且正是因為駕駛員佩戴安全帶未能及時逃生,施救人員才去施救,所以法官為什麼沒有採納現場多名施救人員證人的證詞,這倒是很奇怪的事情!」

「大概率是2個死掉的女孩家屬承受不住悲痛,就想找個能恨的人來轉移悲傷,所以唯一活著的那個就是罪人,原罪在於她還活著,必須要毀了她的人生死者家屬才能心裡舒坦一些。三個姑娘結伴同行,有哪個願意遇到這樣的事情?唯一活著的這個在身體和心理上都受了傷,除了親人又有誰會為她的大難不死而開心?人性的惡,無緣無故的恨,真的是無法想像。」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