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民陳明燕出獄 曾因轉發訴江信息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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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18日訊】四川維權人士陳明燕,近二十年來,在自己維權的同時也積極幫助弱勢群體,因此遭到中共長期打壓。2015年12月,她因為在微信群裡轉發一張「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被判刑四年。2022年再次遭到抓捕,被判刑4年半,日前刑滿出獄。

根據陳明燕的朋友程元(化名)介紹,陳明燕8月10日出獄當天,一些維權人士為她設宴接風。

陳明燕友人程元(化名):「她現在回到雅安了。朋友、親戚、還有一些過去跟她一起參與維權的同道,給她做了一個歡迎宴會。」

陳明燕是四川雅安市人,因爲孩子的撫養問題,遭到法院枉法判決而進行上訪,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

她不但積極維護個人權益,同時還長期給被關押在看守所的訪民送錢送物,聯絡人權律師幫助訪民等。

2015年12月,陳明燕在微信群轉發了一張「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隨後被雨城區警方以涉嫌「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拘,後轉為監視居住。

2017年5月16日,被收監逮捕;6月1日,雨城區法院一審以同罪名判刑4年,罰金3,000元。陳明燕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2020年4月11日,陳明燕出獄後,繼續堅持幫助弱勢群體維權。

2022年再次遭到抓捕,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今年8月10日出獄。

前後累計十年的坐牢和非法羈押,給陳明燕的精神和身體帶來了巨大傷害。

程元(化名):「從進去的理由、原因、證據、定的罪名,和她在裡頭參加的改造環境,受到的身體、精神、個人權益上的剝奪、壓制,還是受了不少傷害和委屈。」

程元說,當局以口袋罪「尋釁滋事罪」量刑四年半,屬於重判。

程元(化名):「罪名、罪證上面都有問題,而且也刻意的、可能針對性的對她採取了一些打壓、報復、迫害行為。是(我)知道的『尋釁滋事罪』裡面,判的最重的。」

程元表示,中共的打壓不斷升級,雖然維權朋友們舉步維艱,但是大家對于自由民主的嚮往,一天都沒有減弱。

程元(化名):「大家在維權的過程中,雖然大家遭受了一些磕磕碰碰、風風雨雨,但是對文明的嚮往、文明的追求和法治社會的嚮往,還是矢志不移,沒有什麼風吹草動。」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洪寧、周天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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