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活摘器官立專法 台跨黨派立委與專家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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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18日訊】台灣換肝醫師陳堯俐非法仲介病患到中國大陸換取器官牟利,病患術後陸續死亡。儘管涉案醫師遭判刑、廢止醫師證書,不過,現行台灣法律無法完整涵蓋活摘器官犯罪鏈。週三,台灣立法院舉行「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專法公聽會。來看報導。

台灣立法院舉辦公聽會討論《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草案》,跨黨派立法委員、政府官員、專家,包含DAFOH歐洲醫師、國有器官紀錄片製作人與會。

台灣民眾黨籍立法委陳昭姿:「近年來國際社會對於跨境器官的這個移植,還有所謂移植的旅遊,以及強迫的摘取器官等問題的關注越來越高。所以也提醒了我們法律存在,不代表制度是完善的,有規範也不代表執行的時候沒有漏洞。」

彰化基督教醫院代表出席公聽會,揭露前移植中心主任陳堯俐,非法仲介病人到中國換取器官並因此死亡,院方早在18年前通報,但地方衛生機關當時未作懲處。

彰基醫療體系發言人張尚文:「其實這位陳先生在2008到2010年之間,就有患者的家屬,因為他仲介器官到中國移植,後來回來之後馬上死亡,那付出高額的代價,那個時候患者的家屬就有通報到彰化衛生局。據我的了解那個時候是完全沒有懲處。」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顧問律師陳怡伸:「我們認為說,從陳醫師這個案子還有我們器官移植條例的侷限性,等於暴露我們的法律對這樣的跨國暴行是完全束手無策。」

儘管陳堯俐遭判刑撤照,但現行台灣法律無法完整涵蓋防制活摘器官跨國犯罪鏈,仲介網絡及資金流向。跨黨派立委、專家認為政府應另立專法處理,並將活摘器官提升到反人類罪的高度。目前,有跨黨派37位委員、立法院近三分之一席次共同連署。

台灣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正旭:「當然要保護這些需要做器官移植的病人,那我們希望透過好的專法的設立來保護民眾,能夠在接受器官移植的過程當中是有更大的保障,那也要強烈的譴責這些執行不適當的醫療行為。」

台灣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也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那我們更應該透過更好的這樣的一個法制,然後來嚇阻這樣的事情(活摘器官)來發生。」

與會政府機關衛福部、法務部代表,均表達反對活摘器官買賣立場,並就各面向研議加強防堵犯罪。

台灣衛生福利部專門委員郭威中:「我們是建議說能夠更明確的去區別說是屬於非法仲介、招攬、安排或者受那個利益等違法的一些行為,與病人返國後必要的醫療照護或是抗排斥藥的治療及病情追蹤的等,一些屬於事後的一些的那個正當的醫療行為的部分,這可能要大家再共同的去集思廣益的部分。」

針對現行法律刑度過輕,無法有效嚇阻非法境外器官移植,公聽會做出結論,要求政府跨部會在三個月內提交報告給國會,並建立境外移植查核追蹤,同時檢討現行醫師懲戒機制。

新唐人亞太電視黃亮戩、劉姿吟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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