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車主1分鐘被8次別停致追尾  警方認定多次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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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20日訊】吉林省長春市車主被一路虎車8次別停後致追尾碰撞,報警後, 案件歷經「不予立案—行政立案—終止調查—責令重查」等多次反轉,經媒體曝光引發關注後,警方宣稱立案。之後,該車主個人信息遭泄漏,收到電話轟炸要求和解。

據大陸媒體3月18日報導,長春市民呂先生介紹,自己在2025年12月駕車途中遭遇一輛陌生黑色路虎車1分鐘內連續8次別停,最終避讓不及發生追尾,車輛受損嚴重。最終避讓不及發生追尾。事故導致車輛維修費近10萬元,折舊損失約6萬元。

呂先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黑色路虎車1分鐘內8次別停呂先生的車輛,在車流中肆意變道、急剎。

根據呂先生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當時道路前方暢通無阻,從12時41分53秒路虎車第一次突然變道超車別車,在不到1分鐘的時間內,這輛路虎車先後8次急剎別停呂先生的奔馳。最後一次急剎車,呂先生避讓不及,兩輛車發生了追尾。

事發後,交警現場認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險駕駛」,表示將通過法制科把案件移交給朝陽區桂林路派出所移交案件,追究路虎車駕駛員孫某的尋釁滋事罪刑事責任。

然而,交警多次向桂林路派出所、朝陽區分局法制大隊移交案件,均被拒絕。

1月28日,呂先生自行前往桂林路派出所報警,收到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然而,2月3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稱「沒有違法事實」為由,向呂先生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呂先生不服,隨後多個部門申請複議。

從「危險駕駛」到「尋釁滋事」再到「沒有違法事實」,為什麼警方的認定標準在短時間內多次變更?案件移交為何受阻?

對於這些問題,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未做出回應,桂林路派出所回應稱,需要向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進行報備後方可接受採訪,但稱沒有分局的聯繫方式。

案件反轉

據報導,呂先生於3月3日他接到長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隊電話通知,告知他,「經過複議審查,認為『原不予立案決定認定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決定撤銷原不予立案決定,重新調查。」

3月19日,長春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針對「路虎別停奔馳致追尾」一事,已將其立為刑事案件,並依法對路虎車主孫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車主個人信息泄漏  遭警察上門威脅

3月19日,呂先生向大象新聞求助,稱早上7點40分起,有六名自稱桂林路派出所警察的人員持續敲門近6小時,呂先生用掃把抵門,僵持到下午1點23分,最後無奈報警。彩織派出所警察出警勸離。警方回應稱敲門是警察正常辦案,但未說明具體事由。

呂先生還說,此事經媒體報導後,疑似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自己和妻子手機遭自稱路虎司機媽媽及陌生電話「瘋狂轟炸」,自己單位領導、岳父老領導也向呂先生施壓,要求和解,呂先生說,「不敢收理賠費,怕被反告敲詐」。

事件引發警方濫用權力、瀆職和中共特權待遇質疑。

網友評論稱,「立案受阻,個人信息疑泄露,其單位領導、岳父老領導均接到施壓電話,要求放棄追責,這是多大的能量?」「此事多次反轉打了誰的臉?當然是打了法律的臉面」、「這麼一起簡單的惡意別車案件,搞得像刑偵大案一樣,在交警隊,派出所,分局,市局,四個單位間來回折騰,嘆為觀止」、「這就是東北的常態和現狀,人情和金錢腐敗大於一切,有錢有權的人通吃一切,對於沒錢沒權的人毫無公平可言」、「估計是哪家的公子吧」、「出爾反爾,把自己吐出來的又吃進去了」、「各種手段都用上了,這地方,真是開了眼」。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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