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超1.13億元 海南前書記羅保銘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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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2月10日訊】12月9日,中共海南前省委書記羅保銘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斂財1.13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羅保銘被指控,1995年至2024年,其利用擔任中共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書記、十二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銀行貸款、商業合作等事項上牟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13億餘元。

因此,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以受賄罪被判刑1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羅保銘曾是中共第十五、十六屆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

2024年7月25日,羅保銘被調查。中共官方稱其「主動投案」。他是中共二十大以來繼海南省委政法委前書記劉星泰後的第二「虎」,是海南建省以來首名被查的前省委書記。

2025年1月,羅保銘被開除中共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官方通報稱,羅保銘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在重要官員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長期無償接受企業提供的高檔服務,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罪名。

羅保銘被指是江澤民的親信和鐵桿人物。2015年1月3日,身處輿論漩渦的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家三代人,在時任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等人的陪同下登上海南東山嶺。被指釋放「東山再起」信號,意在挑戰習當局。

隨著羅保銘的落馬,也凸顯中共高層內鬥從未停止過,而且越演越烈。

海南省曾是江派的勢力範圍。中共十八大後,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兩名心腹:海南省原常務副省長譚力,海南省副省長冀文林被調查。之後,海南副省長陸俊華、李富林先後被免職。

此外,羅保銘曾因跟隨中共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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