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1月07日訊】山東女企業家李學葉因合同糾紛,2023年10月被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公檢法司合夥造假、冤判三年,並列入網逃名單。
記者:李學葉表示,判刑三年,至今竟然還沒有被收押,她認為由於檢察院造假,所以法院一直沒敢收押她。法院與檢察院相互推卸責任。
山東女企業家李學葉:「那檢察院說就是法院判了重了。那法院又說檢察院沒有開單子。現在就是狗咬狗。」
李學葉原是山東海陽市健鑫製衣有限公司法人,企業產品遠銷歐美日等地。
2015年5月,蓬萊市豐達染線廠張經理因未履行購銷合同條款按時供貨,並用備用鑰匙把抵押的一輛吉普車偷偷開走。
次日,張經理發信息讓李學葉去其工廠提貨。李到場後發現被騙,遂將車輛開回廠內並報警。
李學葉:「蓬萊公安局以搶奪罪把我拘留了。以後搶奪罪不成立,(2017年)又以『尋釁滋事罪』,把我取保候審的。」
之後,李學葉申請撤案。2019年7月12日,蓬萊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蓬萊市人民檢察院(2019)364號接收案件通知書。
李學葉:「2019年蓬萊那個檢察院做出了一個假的法律文書。兩個律師去(蓬萊)閱卷的時候吧,說這個案子不存在。但是它(檢察院)說它已經立案了。」
2021年,李學葉又被蓬萊警方刑拘,但仍然沒有收集到犯罪證據,於是改為監視居住。2023年雖然被判三年,但她覺得是檢察院造假,所以法院一直不收押她。
李學葉:「2023年判我罪三年。判決書下來之前,它給我掛了網逃。我去拿判決說的時候,我說你什麼時候收押我,他(審判長)說你回去吧。我說你叫我回去,不收押我。為什麼給我掛網逃啊?他說不知道。」
李學葉指出,公檢法司敢於串通造假、枉法裁判,背後有人在操控。
李學葉:「公安局的人告訴我,說檢察院的大印比我們大,那個意思就是說檢察院逼著我們立的案,因為你這個案子就不應該立案。幕後操作者是原來煙台市公安局的局長叫趙峰,他們告訴我是他一手操辦的嘛。」
李學葉的兩個銀行帳號被凍結,企業被迫停產。不得已她便賣了機器設備,生活陷入困境。現在只能靠一天打工12小時維生。
李學葉的生意夥伴張玉(化名)批評公檢法已淪為造假的黑窩。
張玉(化名):「(她)也沒少抗爭,沒少受打壓。在共產黨的治下,大陸它就沒有規則可言。」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洪寧、陳建銘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