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致癱 律師:應當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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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0月29日訊】中共迫害法輪功長達26年,因迫害而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多到無法統計。律師指出,即便在中共自己的法律上來講,這也是典型的監管人員的犯罪行為,應當受到追責。

1999年7月,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張宇和媽媽葉旭霞為了維護信仰自由的權利去上訪。母女倆在上訪途中被抓,最終被非法勞教,關進了撫順市勞動教養院。

原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張宇:「所有的人在撫順市勞動教育院都會經歷一套,比如說一進去就會體罰,比如說『開飛機』什麼的,在明慧網上揭露的常見的酷刑她們幾乎都經歷過。因為我跟我母親的感情非常的深,我也是問過她,具體你遭受了哪些身體上的迫害?她就怕我聽了以後難過,她一直不告訴我。但是對於造成她的頸椎管狹窄,她告訴我是裡面的管教打的。」

葉旭霞遭到毆打後,被保衛人員送往醫院檢查,診斷結果為「脊椎管狹窄」(具體部位不詳,可能為頸椎段)。家人堅持給葉旭霞辦了保外就醫,但她已經被摧殘得很虛弱,做手術都會有風險。此後葉旭霞的身體狀況持續惡化,最初表現為左半身麻木,逐漸發展為全身癱瘓。根據醫生的解釋,這種情況與外力造成的脊柱或脊髓損傷有關。

張宇:「醫生當時就說,我母親這個(癱瘓)再加上還有一個心臟的併發症,就是叫我們家人準備後事了,但是我媽媽在輪椅上依然堅持煉功,讓很多照顧她的保姆都感到很驚訝,明明一個被醫院判了死刑,就是說病危的人,又堅持了七八年。」

由於迫害,張宇被迫和母親分開,無法照顧。當地政府又刁難葉旭霞,殘疾人補助、底保等福利一樣都不給,漸漸的葉旭霞僱不起保姆,由於大面積褥瘡感染去世。

張宇:「如果沒有這個迫害的話,她也不會癱瘓,也不會發生後面的褥瘡感染這些事情。如果當時政府能給她的補助高一些,她可能就捨得花錢顧保姆了吧。所以是屬於間接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迫害致殘的例子。」

26年來,因中共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多的無法統計,葉旭霞是其中之一。明慧網也持續曝光突破中共信息封鎖,傳出來的案例。

例如,上海優秀軟件工程師何冰鋼,2010年4月被長寧分局國保處科長王珏綁架,被迫害出現脊髓壓迫症而致殘,2011年4月被非法判刑五年。

重慶法輪功學員魏華2005年10月被街道辦處書記余付林等人強行送往精神病醫院,僅一個月左右,就被迫害到病危。家人趕到醫院,看到魏華已經神智不清,癱瘓在床。魏華在2007年4月含冤離世。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指出,這些案例都屬於監管人員的違法行為。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刑法的第248條,無論是監獄裡面、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關,對被監管人員進行毆打、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他就構成犯罪,這是一個;第二個,如果是致人傷殘或者死亡的,致人傷殘是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致人死亡是可以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因此呢,這些法輪功的成員在監獄裡面都是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虐待、折磨,在中共自己的法律上來講,它就是一個很典型的監管人員的犯罪行為。」

吳紹平律師表示,這些違法行為應當被追責,但中共無視法律,不會對替它執行迫害的人治罪。

吳紹平:「那麼如何追責呢?我認為當然要曝光這樣的事情,讓全世界知道中共的邪惡跟無恥。法律上無法追責它,讓世界從道義上譴責它,這樣也是有助於中共這樣的一個政權的瓦解,因為這樣的政權它是不得人心的。 」

吳紹平律師建議,受害者依然應當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正當權利,雖然中共治下難以伸張正義,但是申訴和控告的過程都是一種記錄,會讓更多人看清中共。

編輯/尚燕 採訪/易如 後製/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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