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北京前副市長高朋被判12年 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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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9月11日訊】週三(9月10日),原北京副市長高朋,因為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刑12年。據明慧網報導,高朋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造成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中共官媒通報稱,高朋在2007到202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8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據公開簡歷,高朋長期在北京任職,2011年12月起,任北京市豐台區委常委、副區長,順義區委副書記、書記、副區長、區長。2023年1月,任北京市副市長,躋身副部級。高朋被宣布接受調查前,是當時北京在任的最年輕的副市長。

據明慧網報導,「北京順義區是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2015年到2023年期間,高朋追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高朋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李增啟、何秀蘭、龐秀清和柳豔梅等多人被迫害離世。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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