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8月19日訊】近日,一名中國女子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因不滿出境檢查過程,強扯女移民官頭巾撞落櫃檯柱子,導致對方多處受傷。事發後,該女子被逮捕,日前她已認罪,被處罰款及監禁一個月。
8月13日晚上7時40分,中國籍女子與丈夫及兩名孩子準備出境時,因沒有入境記錄,被移民局官員扣留檢查。該名女子不僅爆粗辱罵,還毆打女官員,導致對方身上多處受傷。隨後被送往賽城醫院治療。
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8月18日報導,被告方芙媛(譯音,31歲)被指於8月13日晚上,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航站樓4樓出境處的移民局櫃檯,故意傷害一名正在執行公務的公務員。
當時,被告與3名家人準備出境時,因沒有入境記錄,遭移民局官員扣留檢查,並要求他們讓道給後方乘客,被告行為卻激進並提高聲量,扯下官員頭巾,把對方的臉和頭推向櫃檯前的柱子,導致官員腦震盪、左臉受傷、眼睛下方疼痛及紅腫。
醫務人員之後證實,受傷官員的右頂葉(parietal)區域軟組織損傷。
馬來西亞邊境管制和保護局(AKPS)隨即呼叫機場航空安全小組(AVSEC)到場,但該女子依舊拒絕冷靜,最終被馬來西亞王家警察局(PDRM)拘留調查。
據悉,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332條文(致傷公務員)及353條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公務員執行其任務)調查此案。
邊境管制和保護局嚴正表態,對任何針對執法人員的暴力、侮辱與威脅行為「零容忍」,並呼籲當局嚴厲處置。
報導指,8月18日,方芙媛因故意傷害移民局官員被控阻礙公務員辦公,在推事庭被控時俯首認罪。推事凱拉杜阿妮瑪判處被告監禁一個月,刑期自8月13日被捕之日算起,並處以2000令吉(約3,582元人民幣)罰款。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2個月代替。
主控官露維塔副檢察司要求推事判處被告相應刑罰,給被告和公眾一個教訓。「儘管被告聲稱自己是因情緒而有此舉動,但她的行為傷害了一名公務員,法庭需明確表明此類罪行不能被社會接受」。
(責任編輯: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