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知名歌手權志龍遭控侵權 警方調查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8月13日訊】韓國知名歌手G-Dragon(GD、權志龍)、YG娛樂總製作人梁鉉錫等人,遭作曲家A某告上法院,指控他們涉嫌違反著作權法。8月13日,YG娛樂發聲明否認相關指控,強調並未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音樂複製行為。

據韓聯社報導,韓國警方12日消息,首爾麻浦警察署去年11月接到一位作曲家的控告狀,稱GD和經紀公司YG娛樂總製作人梁鉉錫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作品,正就二人是否侵犯著作權展開調查。

報導指,警方其間已兩次對YG娛樂總部等地點進行搜查取證。一名警方人士表示,案件目前仍在調查階段。

據韓媒《Asia Today》報導,作曲家A某於去年11月向首爾麻浦警察署提告權志龍、梁鉉錫、YG娛樂代表楊旻錫以及YG PLUS代表B某等4人,指控他們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A某稱,自己在2001年創作並發表了一首名為《G-DRAGON》的歌曲。結果在2009年4月GD發行的現場專輯《Shine a Light》中,該歌曲被改名為《My Age is 13》,並與其它歌曲混成組曲收錄其中,且未經過其同意,專輯上也未標註他的名字。

A某還稱,當年GD只有13歲,他就安排對方參與專輯,甚至特別為其創作了出道曲,但沒想到多年後自己的歌被擅自更名、發行。

報導稱,從去年11月報案至今已過去9個月時間,調查仍未取得進展。對此,警方回應稱,案件已重新分派給新的承辦人員,但具體偵辦過程不便透露。

據《heraldcorp》報導,警方其實已經傳喚過部分相關人士,並兩度到YG娛樂總部等地進行搜索。

對此,YG娛樂13日發聲明回應說,「這是藝人在2009年個人演唱會中,因歌單上標註了兩首同名歌曲而引發的事情,並非擅自複製唱片。」

GD與YG的合作關係已在2022年12月正式結束,雙方於2023年底宣布「分道揚鑣」。目前GD隸屬Galaxy Corporation,並持續發表新作與籌備世界巡演。

(責任編輯:洪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