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7月25日訊】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的遺產爭奪戰近日在香港拉開序幕,他的三名非婚生子女一紙訴狀將其長女宗馥莉告上了法庭。宗慶後生前為保障子女們享有各自份內財產權益而設立的家族信託,被指存在漏洞而被宗馥莉「擊穿」,在公衆廣汎關注這個話題的同時,業內人士也紛紛對此發表看法。
由於家族信託計劃,具有兼顧財產規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等諸多優點,為子女預設家族信託成爲了當今海內外富豪家庭保護家族財富代際傳承的「金鐘罩」。然而,家族信託要真正發揮其作用,必須嚴格遵循一系列嚴格的約束條件,否則遺留的漏洞就會成爲這個防護體系被攻破的「命門」,反而成爲導致家族矛盾大爆發的導火索。
娃哈哈現任董事長宗馥莉於去年年底,在香港遭三個同父異母的弟妹提起訴訟,被索追涉及21億美元的離岸信託權益。此案近日被媒體曝光,迅速成爲了業內人士討論家族信託有效性及風險點的標本案例。
此案的案情要點是,原告方在訴狀中聲稱,2003年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指示下屬在香港滙豐銀行設立了離岸家族信託,受益人為三名生活在美國的非婚生子女,約定每人名下各有一筆7億美元(合計21億美元)的資產,目前該信託計劃已到帳18億美元。而身爲宗慶後長女的宗馥莉,不久前在未告訴三名受益人的情況下,從上述信託關聯帳戶(建昊公司設立在滙豐銀行的帳戶)轉出了約110萬美元,據稱這筆款項被用於「支付越南工廠設備款」,但此舉被「宗氏三兄妹」視爲其長姐已開始「轉移資產」的信號,因而在香港將其告上法庭。
近幾日,業內人士對這樁案例討論得十分熱烈。匯總各方看法,宗家這筆巨額家族信託存在以下幾個風險點:一是受益人資格爭議;二是信託設立效力爭議;三是境內外財產歸屬與隔離爭議;四是遺囑與信託衝突。」
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這筆信託計劃只有口頭承諾,沒有書面文件。按照《信託法》第8條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宗馥莉的法律團隊據此質疑原告未能提供宗慶後簽署的信託契約。
然而,這個信託計劃成立於香港,按照香港普通法,即使沒有信託書面文件,仍可依據「口頭承諾+資金行為」從而認定「事實信託」成立。只不過沒有書面文件,使得信託的認定變成了一件複雜的事情。
其次是這個家族信託計劃未能做好資產隔離。據稱,信託資金來源於娃哈哈集團分紅,且操作帳戶需通過公司財務系統,信託資產與公司資產存在混同的問題,而這正是宗馥莉能夠不告知三名原告而成功轉走108.5萬美元的原因,這也是大眾認為該筆信託已被「擊穿」的直接原因。
然而,京華世家家族辦公室董事長聶俊峰本週四(7月24日)接受中國媒體《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卻表示,從已知信息來看「該信託未必已被擊穿」,但相關的信託計劃確實存在「重大決策零散不連續的狀況」,導致最終沒有實現合理和諧的傳承安排。
他說:「具體要看家族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目的是怎麼規定的,以及家族信託對SPV(特殊目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有沒有制約能力。」
聶俊峰分析稱,可能出於長女身分及其他受益人信息保密考慮,宗馥莉被指定為建昊公司唯一董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家族信託主要託付財產為建昊公司,且公司章程規定董事為唯一決策人,那麼信託利益可能會受董事決策影響;但是,如果宗慶後設立該離岸信託時,前述關聯條款不完善、信託及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治理無法有效制衡,「那麼宗馥莉可能沒有權限改寫信託受益人以及受益比例」。
不過,聶俊峰接著又補充說,宗馥莉作爲建昊公司唯一董事,她仍然可以採取一些方式影響受益人的利益,「比如以費用、經營資金支付等合法合規的方式,處置或轉移信託多層嵌套下的核心財產」。
此外,在此次事件中,大眾關注的另一個焦點議題是,非婚生子女是否與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平等的繼承權/信託受益權。
對此,律師劉立華對陸媒表示,根據中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都是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前提是三名原告與宗慶後的親子關係必須得到法律確認。此外,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宗馥莉能向法院提交宗慶後生前訂立的有效遺囑,且遺囑中對遺產進行了明確安排,那麽法官就會根據遺囑來作出判決。
據公開的資訊,起訴宗馥莉的宗氏三兄妹」7月中旬已向杭州法院申請調取宗慶後的血液樣本進行DNA比對,並要求分割娃哈哈集團29.4%股權(價值超200億元)。
原告律師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份2018年公證的《非婚生子女權益確認書》,其上有宗慶後親筆寫下的「三子女與馥莉享有同等繼承權」字樣。
而另一方,宗馥莉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寫於2020年的遺囑,其上寫明「所有境外資產由獨女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權利」。
然而,這份遺囑上的見證人全部是娃哈哈公司高管(即宗馥莉的屬下),並無家族成員簽字,因此原告律師直指該遺囑存在「程序瑕疵」。
對於娃哈哈的股權問題,宗馥莉的律師團隊則宣稱,宗慶後生前已通過家族信託、離岸公司等工具完成資產隔離,其直接持有的娃哈哈股權均登記在施幼珍名下,三名非婚生子女無權主張。
值得一提的是,有執業律師告訴陸媒,若三名原告與宗慶後的親子關係成立,則《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的「非婚生子女平等繼承權」,將成為懸在宗馥莉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但如果法院認定資金來源於娃哈哈集團分紅或公司帳戶,則可能因資產混同及國資流失風險導致信託無效。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