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7月23日訊】週二,中共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前副部長劉志強一審被判刑13年。據《明慧網》報導,劉志強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劉志強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超過4245萬元人民幣,以受賄罪被判刑13年。
劉志強曾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國際合作局長,青海省副省長、省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長,司法部副部長等職務,2023年六月被免職。
據《明慧網》報導,劉志強在青海任職期間,
對西寧市年近七十法輪功學員徐春芳被迫害致死,負有領導責任。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