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搶救時「被借款 」江蘇男癱瘓15年被法院判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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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5月24日訊】中共司法荒唐判決一出接一出,近日,江蘇一名重病癱瘓在床的男子突遭陌生人追債,被告到法院,法院判其敗訴。該男子妻子稱,借款時間該男子還在ICU進行搶救,引發熱議。

5月24日,據大陸媒體封面新聞報導,江西贛州上猶縣胡某青2010年1月突然中風,搶救20多天後成為偏癱,一直癱瘓在床。

今年初,胡某青妻子黃女士突然收到法院傳票,稱胡某青15年前向朱某借款26,000元,因長期不還,朱某對胡某青起訴追債。

2025年4月,江西省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認定朱某所訴債務存在,判定胡某青判決生效15日內向朱某償還26,000元,並支付2024年12月16日之後產生的利息。

判決書顯示,朱某代理律師向法庭出具了一張借條,借條顯示,2010年1月8日,胡某青向朱某借款26,000元現金。

黃女士質疑,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為中風住進醫院,2010年1月8日,胡某青正在ICU進行搶救,怎麼可能去借錢?

黃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訴,上訴至贛州中院。

上訴未開庭,追債人朱某稱,律師將兩個同名的人弄錯「告錯了人」,「我們已經提出撤訴」。

黃女士表示,「我要一個清白結論,不然過幾年他再起訴,我們咋辦?」

5月23日晚,贛州中院發布通報稱,一審法院判決錯誤,將依法糾錯,並對相關人員追責問責。

該案件在網絡引發了網友熱議。

有網友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起訴的借債人應該是屬於敲詐勒索罪,只不過事情敗露以後才開始改口的,一審法官更是嚴重瀆職,應該追究責任」。

還有的網友說,「荒唐到如此地步。」「葫蘆僧亂判葫蘆案。」「離了個大譜,身分證號碼都不核對的嗎?」「無奇不有,荒唐。」「常規操作。」

中共司法屢屢爆出荒唐判決,前一段時間,青島電視台普法節目中介紹青島市李滄法院法官調解的一例「行人相撞案」引發輿論譁然。「延伸閱讀《給自己闢謠? 青島法院回應行人撞人案引更大質疑》)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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