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一百四十七:貪婪的王洪文

整理: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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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身為「四人幫」集團成員的徐景賢,文革後被逮捕關押於上海市監獄。出獄後,徐寫了一部名為《十年一夢》的文革回憶錄,其中披露了「四人幫」成員之一的王洪文造反發跡後的貪婪面目。

徐景賢在書中說,「文革開始後,王洪文在廠裡貼了四淸工作隊和黨委的大字報,成為上海最早的造反派之一。我在與他的接觸過程中,感到他一方面批判別人的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和等級觀念,但是他自己又追求這些東西。剛開始穿舊棉軍裝,後來一奪權,就開始排場起來,一身一身地換新軍裝,都是向部隊裡去要來的,他還向部隊要牛皮皮鞋,要大衣,而且一定口袋上有蓋的代表幹部身分的長大衣,頂在肩膀上面。」

王洪文對於哪一級幹部可以住什麼房子,用什麼車,非常注意。開始說是因為安全問題,從定海路搬出來,換了幾個地方。但後來他就開始追求住房了,在康平路(註:中共上海市委所在地)就搬過三個地方:先是住在康平路的公寓裡,康平路大院有三幢四層樓的公寓,每一層樓有兩套住房,一套是辦公室,一套作為居住用,一套裡有兩室兩廳,過去是給市委常委住的。

王洪文住進公寓後,看見前面有一排兩層樓的花園洋房,每套洋房都有獨立的院子,種著果樹,很考究。這些房子過去是柯慶施,陳丕顯,曹荻秋、張春橋等住的,後來馬天水、王少庸等人也住在那裡。

王洪文感到,自己地位上升了,也搬到前面小洋房裡去住了。住了小洋房以後,他又不滿足,一套不夠,弄了兩套。當了中央副主席後,儘管占了上海的房子很少來住,他又感到住在那裡不夠氣派,又搬到一幢獨立的三層樓洋房。那個洋房很考究,位於康平路大院的一角,可以從榮昌路獨立進出,二樓有祕密房間,看是一面穿衣鏡,打開是一個暗道,從暗道走進去,裡面有幾間祕密房間,這說明隨著地位的上升,他對物質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一九七五年,王洪文索性連康平路院子裡的大洋房也不願意住了,回到上海,搬進東湖路七號,即現在東湖路、淮海路口轉角的一個大院子,裡面有游泳池、網球場。住下後不久,他又讓市委招待處寫了一份報告,要把東湖電影院划進去,歸他個人看電影享用。

王洪文還很喜歡玩汽車,他在上海有六輛車,還不包括保衛他的用車;一輛是三排座的大紅旗高級小轎車,車裡有恆溫設備,駕駛座和后座之間有塊玻璃,可以隔音也可以升降;一輛是西德的奔馳,他日常用的;一輛是上海牌轎車,下基層時裝裝樣子的;一輛是伏特加,一輛是北京吉普,這兩輛車是幫他拿信件或運東西時用的,有時打獵也用北京吉普;他還搞了一輛特製的防彈轎車,玻璃是幾英寸厚的防彈玻璃,車身是防爆鋼板,非常重,他們把車開到靶場,用機槍、、步槍打,用手榴彈炸,都打不穿。他到北京去,就把這輛防彈轎車鎖在車庫裡,從北京回上海後又用。

在上海,王洪文也喜歡喝酒。當時地方上比較嚴格,即使在賓館,喝酒也要自已掏錢的,怎麼辦呢?他經常到部隊去,專門找部隊的軍長、師長,副司令喝,今天找這個,明天找那個,常常喝得酩酊大醉。

林彪事件以後,王洪文被任命為上海警備區政委,到杭州去處理有關案件,變得更加趾高氣揚,整天處在各種宴請的包圍之中,貪杯嗜飲,變本加厲。

徐景賢和王秀珍曾到杭州去看望他,只見他一天四頓酒,連早餐和夜宵都要大喝茅台,有時人喝得糊裡胡塗,舌頭大大的,說話也不清楚,等他淸醒的時候,就熱衷於外出打獵。當時上海市委寫作組的王知常,作為他的隨員跟去杭州,幫他整理項目材料,跟了兩個月,眼看王洪文的這等表演,心中存氣,私底下寫了一首打油詩:

上海都督西湖游,

下馬且飲洗塵酒。

商賓良朋歡騰座,

揮拳舞觥夜作晝。

深山獵兔驅快車,

大江射雁泛輕舟。

胡塗官司君休問,

上車莫忘雞和狗。

到北京以後,由於工資沒有增加,上海市委辦公室主任張敬標經馬天水批准,每個季度給王洪文送幾百塊錢,那時已經算很多了。

在北京王洪文也要喝酒。在北京喝酒也要掏錢,結果他想出一個辦法,到人民大會堂去買剩下的國宴酒。當時,國宴結束後,把瓶中剩下的乾淨的茅台酒並在一起,重新裝瓶後內部供應,一、兩塊錢一瓶,很便宜,王洪文不止一次兩次的去買那種酒,買了許多,人家知道後就很看不起他。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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