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一百二十七:國民黨軍官李植榮之死

整理: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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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植榮,河北順義人,被國民黨軍隊抓丁入伍。後當上排長,隨傅作義起義,接受改編,不久復員回家。1957年,李植榮被打成右派,成了歷史反革命加現行反革命。剛剛結婚6天,即被逮捕,判刑10年。他認為自己響應黨的號召提意見,不應該算犯罪,於是上訴。那時,上訴就要罪加一等。於是撤銷原判,改判15年徒刑,發配黑龍江勞改。

李植榮幻想著通過刻苦勞動獲得減刑,以便早日回家與苦等他的妻子胡鳳蘭和從未見面的兒子小早團聚。已經熬過13個年頭,滿刑在望,李植榮勞動的勁頭更足了。1969年4月,李植榮所在中隊的130名犯人在兩名勞改隊長和3名軍人的押解下,來到勞動現場執行打草任務。每個犯人每天的打草定額是300斤。李植榮一上午就打了415斤草,名列全隊第二,僅次於打了435斤的李樹文。午飯後,李植榮一面磨鐮刀,一面笑著對李樹文說,要爭取超過他。

打草是有固定範圍的,以紅旗標示邊界(警戒線),不能出線。兩桿紅旗之間的距離是300-500米。下午,幹了一小時左右,戰士馬洪才從哨位上走過來,指著一堆草,問是誰打的。正在彎腰打草的李植榮不敢回答。馬洪才又問一遍,李植榮不得不回答說:「報告隊長,是我打的。」馬洪才說:「你出了警戒線,知道嗎?」越出警戒線是嚴重的錯誤,要受批鬥、受處罰。李植榮指了指兩端的紅旗,意思是說他並沒有出警戒線。馬洪才大為不滿,命令李朝前走。李植榮只得說軟話:「報告隊長,我下次注意。」但是戰士的話他又不敢不服從,於是放下鐮刀,乖乖朝前走了幾步。這樣一來,如果他本來沒出警戒線,現在也站在警戒線外了;如果他原本出了警戒線,現在離警戒線就更遠了。

通常情況下,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許多越出警戒線的犯人,也都只是被罰站原地半小時到一小時,然後命令他們回去繼續幹活。當天,在李植榮之前,已有三四名犯人打草越警戒線而被罰站在那裡,然後回來繼續打草,可是這次的李植榮卻沒有那麼幸運。

代理班長王忠全巡邏到了李植榮罰站的地方。王說:「你出了警戒線知道嗎?」李植榮說:「報告隊長,我下次注意。」「你們隊長沒有說不準出警戒線嗎?」「隊長說了。」「都隨便出警戒線,要紅旗有什麼用?」「我下次注意。」「你叫什麼名字?」「我叫李植榮。」「你犯什麼罪?」「歷史反革命。」「你過去是幹什麼的?」「我是國民黨軍的排長。」「殺過人沒有?」「殺過。」

對話惹怒了王忠全。他命令李植榮轉身朝前走。李向前走了幾步,王還嫌不夠;又喊再朝前走,李又服從了。重複好幾次,李離警戒線越來越遠了。王忠全對旁邊的馬洪才說:「開槍打!」馬奉命拉上槍栓,準備射擊。李植榮是軍人出身,聽到槍栓聲,覺得不對,急忙轉過身來,可是子彈已經打中他的腹部,應聲倒下。王忠全急切地對馬洪才說:「再開一槍,再開一槍。」慌亂中,子彈掉落在草地裡,馬蹲在地上找到子彈,然後再上膛,朝天開了第二槍。

兩聲槍響驚動了正在草垛裡休息的勞改隊李隊長。李趕到現場,看到被擊中腹部躺在地上的李植榮,便問怎麼回事。王和他嘀咕了幾句,接著他就命令犯人大組長劉德元在離草垛不遠的地方集合犯人隊伍。這期間,李隊長走到李植榮跟前,踢了他一腳,跟他說了幾句話,然後按王的說法,向全體犯人宣布:「犯人李植榮,非法越過警戒線。經鳴槍警告不聽,被我解放軍當場擊斃。現在收工回去!」這時李植榮又掙扎著跪起來一條腿,但馬上又倒了下去。

王忠全、馬洪才等帶領犯人隊伍回監捨,留下李隊長和戰士趙明貴看守現場。這期間,受傷的李植榮沒有得到任何搶救。王、馬步行好幾裡路,押送犯人隊伍回到監捨,然後向上級匯報,再由上級派人趕到現場。李植榮仍然還沒死,與趕到現場的排長劉繼賢有對話。這時仍然沒有任何人企圖採取任何措施搶救李植榮。在一名犯人用牛車拉回的半路上,李植榮才斷了氣。該犯人將他草草埋葬。事後,按照「犯人企圖越獄逃跑,經鳴槍警告不聽,被當場擊斃」的結論,通知李植榮的家屬。向各分場犯人傳達時,也都說是嫩江農場七分場有個犯人企圖越獄,跑出警戒線七十米以外。解放軍鳴槍警告,他不聽,繼續逃跑,不得已開槍將他當場擊斃。

李植榮的生命不但就這樣被剝奪了,還被扣上企圖越獄逃跑而被擊斃的反革命的帽子,僅結婚6天的妻子胡鳳蘭和從未見過父親的小早因此背了幾十年反革命分子家屬的黑鍋,無法抬頭做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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