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違法擔任中共政協委員 被判罰50萬台幣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4月07日訊】中華民國籍女子曾瀞漪因爲擔任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被判違法,罰款50萬新台幣。

中華民國陸委會4月7日宣布,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此案經內政部查處,並於今年3月27日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款。

該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禁止中華民國公民擔任中共政治性機關(構)、團體的職務或成爲其成員。而中共各級政協當屬政治性機構。

陸委會指出,中共的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治協商會議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中共當局積極攏絡台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型塑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曾瀞漪畢業於台灣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曾在TVBS及鳳凰衛視擔任記者、主播、節目主持人,丈夫是大陸山東省人士。

2023年1月17日,曾瀞漪成為中共第14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在3月的中共全國政協會議上,她提案「建議」台灣青年到香港體驗所謂「一國兩制的好處」。

中華民國法律不允許在大陸擔任任何與政治有關的職務。但多年來中共全國人大上都會安排一個所謂「台灣省代表團」。該代表團基本不對外開放,也很少在大陸媒體上露面。輿論質疑這些代表大多是定居在大陸的台灣人,無法代表台灣人民。

据台灣《中時電子報》報導,2018年「台灣省代表團」的13名代表中,除了前世界銀行(World Bank)副行長、從金門叛逃大陸的林毅夫的妻子陳雲英以外,其他成員都屬於在大陸出生長大的「台胞二、三代」,與現在的台灣社會幾乎沒有實質聯繫。

根據中共全國人大網站公開的資料,這13人中至少有8名是中共黨員,還有4名是大陸所謂「八大民主黨派」之一的「台盟」的成員。

(責任編輯:歷澄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