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前總編鍾沛權否認煽動:只想做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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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1月13日訊】星期四(1月12日),香港「立場新聞」案續審。前總編輯鍾沛權在法庭上自辯時指出,社會運動並不是「政治炸彈」,而是抒發和表達民情的途徑,自己與其他同事從事新聞工作也只是記錄事實而非煽動,「只想做好新聞」而已。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週四「立場案」的庭審,由法官郭偉健審理,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等人是控方代表,而辯方代表由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擔任。

庭審中,在余若薇的要求下,鍾沛權談到了自己對香港2019年發生的「修例風波」(或稱「反送中」)的看法。他表示,自從經歷2014年佔領運動後,香港的政治氣氛變得低沉,直至2019年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民情反彈,引來不同階層及政治光譜的反對,甚至比2003年反對23條立法更為洶湧,當時他對這種情況也大感意外。

他認為,這反映出港人多年來的警惕,以及對自由可能會被剝奪或影響感到擔憂,如果政府當時留意民情,應該能感受到強烈的民意,就是不希望推出那樣的政策(指送中條列)

鍾沛權接著又強調,相信任何社會長期都有不滿政府的民情,而社會運動是可以讓民情得到抒發及民意得到表達的渠道,並不足以毀掉政府管治的權威。針對控方在開案陳詞所稱「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抄作社會事件」的說辭,鍾沛權反駁道,「立場新聞」的報導只是記錄了發生的事件,並不是非出於炒作。

當余若薇問及鍾沛權當時報導一些爭議事件的意圖時,他回答說:自己和同事的意圖都很清楚,並不複雜,「真係好純粹好純粹,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道真相」。

他表示,對於控方提出的所謂「反中亂港」的定義,自己覺得很難掌握,難以對號入座。自己在報導一些爭議事件上,會引入各方意見,以便讓公眾在充分知情下作辯論,談不上什麼「煽動」。

控方指控「立場新聞」曾專訪3名在民主派初選中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是為這些參選人「造勢」、「戴光環」,宣傳他們的「非法理念」及「違法主張」。

對此,鍾沛權回應說,對於新聞機構而言,那3位年輕的政治人物具有採訪價值,作為媒體只是希望通過訪問了解他們的主張。而且根據文章刊出的時序,當時有2人已勝出初選,另1人則被「DQ」(取消資格),所以也不存在幫他們「造勢」的問題。

鍾沛權強調,初選也不是「禁區」,即使受訪者後來被控告甚至被定罪,仍有其言論自由,如涉及公眾利益,都需要被報道、記錄。他當場反問控方:「香港有冇一條罪是禁止罪犯言論自由?」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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