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生日第二天 黎智英被港法院判五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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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2月11日訊】週六,香港法院以欺詐罪判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五年零九個月監禁,指控他經營的《蘋果日報》報社總部大樓違反租賃合同。外界認為,這是對香港媒體自由的打壓報復。

2020年12月,香港國安警察提起訴訟,指控黎智英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將部分辦公房間轉租給由他控制的一家祕書公司。在壹傳媒與《蘋果日報》報社大樓內運營,構成對地主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欺詐。

案件引發多家人權組織的關注。

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推文說,「這起由北京精心策劃,針對黎智英的刑事案件,是對帶頭支持香港民主和媒體自由人士的報復。當局應該撤銷對黎智英的起訴,並立即釋放他。」

12月8日,黎智英在獄中度過75歲生日。他已經因四起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監了20個月,部分案件正在等候上訴。

其中被控所謂「勾結外國勢力」案原定12月1日開審,因獲準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抗辯,律政司反對但三度上訴都敗訴。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北京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釋法,高院最終決定延後到13日開審。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劉海英、王嬿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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