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盤點中共極端防疫:十大措施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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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0月23日訊】中共的極端化防疫措施造成了許多人間悲劇和人道災難。然而,在中共二十大上,中共當局依然將中國的防疫標榜為偉大功績。在二十大閉幕日,自由亞洲電台盤點了中共十大違法違規的防疫措施,並邀請了專家學者對這些野蠻措施及其後果進行了點評與分析。

據自由亞洲電台的梳理,在過去接近三年的新冠疫情期間,中共從中央到地方,各地競相祭出了形形色色的野蠻防疫措施,其中許多舉措已經違法違規。這些措施包括以下十大類:

其一,對乙類傳染病使用甲類防控措施,過度防疫。

2020年1月20日,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曾發布公告稱,「報國務院批准同意」,將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但同時官方又宣布,允許各級政府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等,繼續採取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等針對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對此,前美國沃爾特·里德陸軍研究所病毒學研究員林曉旭表示,作為政府,其行政部門必須按照科學防疫的方法,明確分析病情目前的到了什麼樣的階段,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防疫措施作出調整,而不是隨意採取封城或其他徹底破壞民生的措施。

其二,突然宣布疫區和越級封城。

今年4、5月份,上海市持續封城兩個月,這個擁有2500萬人口的一級行政區被全域封鎖,而至今外界都沒有看到國務院的相關決定,上海市政府也不承認其做法是「封城」。

過去一年,傳播性超強的奧米克戎變種病毒帶來的疫情一波接一波地在全國各地爆發,而各省市區縣倉促宣布封城、封區,常常讓民眾措手不及,引發各種人道災難。

例如:今年8月6日,海南省三亞突然宣布封城,導致多達8萬名國內外遊客被滯留;而十一長假期間,同樣悲劇在雲南省西雙版納重演,上千遊客被困在當地機場後發生了抗議,結果警察持槍械盾牌在機場大廳進行鎮壓。

對此,旅美人權律師滕彪表示,按照法律,中型城市以上的封鎖要由國務院來決定,但中國往往是一個省、一個市自己來決定,這種越級管理沒有法律依據,而且完全不顧法律程序。

其三,一人變陽全員核酸 ,地方政府「殺雞用牛刀」,隨意升級封控成為常態。

今年8月,重慶強迫1000萬人頂著烈日做核酸,最後只查出兩例陽性;9月29日, 山東省東營發現了新冠輕症和無症狀患者各一例,就立即將上千人劃為「重點人員」,並讓全市171萬人接受多輪核酸檢測;10月7日,並為發現疫情的山西省永濟市竟然發布緊急通告稱,為遏制疫情輸入傳播風險, 全市實行3天靜默管理。

律師吳紹平指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發現疫情後必須先必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然後再根據調查情況採取相應的防疫措施。但實際上中共政府往往一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核酸檢測),就立即把特定區域劃為疫區,根本不講科學,也沒有經過什麼前置程序,上級一句話就毫無徵兆地封城、封區、封路、封小區,甚至封門或拉去強制隔離;官員還可以任意定義密接者,因此而出現了「時空伴隨者」及800米隔空傳染這樣的防疫笑話。

其四,封門、封車、封樓、交鑰匙 公民權利喪失。

自從2020年1月武漢疫情爆發至今,中共官方動輒「一刀切」高壓防控。有居民家門被鐵絲綁住、鐵棍頂住,甚至電焊封住,還有地方強迫居民交鑰匙或把鑰匙插在門外由志願者管理,以至於發生火災、地震居民也無法出逃避險。

今年4月,中國疫情快速升溫下,各省市紛紛封閉高速公路,導致物流癱瘓,上千萬駕駛司機被困在路途中,很多卡車司機被封車內14天,吃喝拉撒都在裡面,無人問津。

律師滕彪說,強制封門或把人封在車裡的做法都完全沒有法律依據,《憲法》規定的基本人身自由權利和《刑事訴訟法》中保護公民人身自由的條款都被違反了。

其五,強制把核酸檢測陰性人員送方艙,擅闖民宅入戶消殺。

這是今年4月中,上海傳出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男子要求工作人員不要把已經自愈、核酸檢測是陰性的奶奶送去方艙,因為那是個住滿了陽性患者的地方,讓老人去面對再次被感染的風險太過分。

「一人陽性、全樓轉運」是上海在今年4、5月份封控期間普遍實行的政策。還有官員強制要求居民交出住宅鑰匙,稱要在居民離家後入戶消毒殺菌。如果居民不配合,不開門,就用工具破門開鎖,入屋抓人和消毒。

對此,上海律師劉大力曾緊急請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審查相關的做法是否合法及適當。公開信中指出,《傳染病防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都沒有賦予地方政府對上述狀況的正常居民採取這樣整體隔離措施的權力。但公開信很快被封殺,當事人的微博帳號也被「清零」。

其六,民眾被強制隔離期間,政府未提供足夠生活保障。

這是今年4月,上海普陀區一名男子拿著電話怒吼:「我被你們逼死了,你知道不知道,你告訴我!超市不開門,我買什麼、吃什麼、喝什麼?你把人逼死了!」

據自由亞洲電台調查發現,長期封城的新疆伊寧市僅9月15日一天內,就至少有22人死於飢餓或缺乏醫療照顧。

對此,律師吳紹平說指出,《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明文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但實際上,政府在這裡它是缺位的。在持續封控下,不僅是失去經濟來源者得不到基本的社會保障,很多居民日常食物供應都成問題。

吳紹平說:「這對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都是一種故意侵害的行為,是故意的刑事犯罪行為,在完全拋棄法律的情況下去執行所謂的防疫措施,才導致了惡果的發生。這是對人基本權利的一種極其嚴重的踐踏。」

第七,要求民眾自費隔離,無法律依據。

9月下旬,重慶長壽區和雲南鎮雄縣政府分別發布通告,對所有被集中隔離的人員實行收費制度,每人每天收費人民幣100元至300元不等;安徽阜陽宣布下轄的三個城區200萬人進入封閉狀態後,地方當局刻意淡化封城消息,以至很多外地人直到走出當地火車站,才發現掉進「陷阱」,被迫接受「高價」 自費隔離。

律師滕彪告訴本台,無論是《傳染病防治法》還是《突發事件應對法》都沒有賦予地方政府這種向民眾收取隔離費用的權力,因此屬於非法。

第八,生病住不了院 ,無核酸醫院不收治。

近期,網上傳出90歲高齡的著名作家鐵流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公開信,稱自己癌症晚期,因沒做核酸和注射疫苗,去醫院看病拿藥卻不讓進門,還被推搡;今年4月,經濟學家郎咸平的母親在上海的醫院急診室門口,等待核酸結果4小時後因未得到及時的救治而不幸去世;1月份,西安一名產婦因為沒有核酸檢測結果無法入院生產,導致大出血,救治不及時,8個月的孩子流產。

這類例子還有很多。香港媒體「端傳媒」4月的報導曾援引上海一位一線醫生的話說,因為疫情封控去世的患者比病毒本身致死的可能更多,這已是一線醫生的共識。

律師吳紹平表示,醫院拒絕病人就醫,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兩種責任。由於拒診行為導致病患病情加重或死亡,醫院要對此承擔民事責任,而且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問題,在刑法上涉及「間接故意犯罪」。

第九,健康碼成維穩工具, 民眾被隨意賦碼變碼。

今年6月,河南多間村鎮銀行爆雷,部分儲戶前往鄭州維權,卻發現健康碼轉紅,寸步難行;河南爛尾樓主維權,也被賦紅碼;二十大前,有廣州訪民在進京途中被截回後,健康碼在核酸陰性的情況下卻三天三變色,被管控在家中,之後又被隔離。

律師吳紹平表示,「搞紅黃碼,甚至出現橙碼,來監控每個公民的行蹤。這種做法不僅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嚴重侵犯了公民的隱私。」

第十,轉運巴士違規上路導致死傷事故,誰該負責?

9月18日凌晨2點多,一輛載有47人的隔離轉運大巴車在貴陽東南約160公里處發生翻車事故。車上共27人死亡,20人受傷。

根據中國2018年修訂通過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第38條規定,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應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而貴州地處雲貴高原,山多路險,本是中國執行該規定最嚴格的省份之一,但為何慘劇還能夠發生呢?

律師吳紹平說:「就是中央層面的清零防疫的指令做出來之後,下面的人等於像領了聖旨一樣。他們可以因為這樣一道命令,就可以把這些規定拋到一邊去。這就是典型的權大於法。」

律師吳紹平更直言,「這些措施已經完全超出了正常防疫的必要,它已經完全是一個國家犯罪行為。」他表示,從法律上講,所有參與到清零防疫過程中的人,都是國家犯罪的共犯。

(責任編輯: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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