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為何中共法官貪腐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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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無官不貪,這已不是臆測,而是大陸社會的普遍共識。所以要將中共任何一名官員以貪腐罪揪出來,只看什麼時間和黨的什麼需要了。中國現今儘管不斷有貪官被雙開、被逮捕判刑鋃鐺入獄的訊息見諸黨媒,但是整個社會已然波瀾不驚,熟視無睹到遠不如娛樂性的新聞了。例如,最近一條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一級大法官沈德詠被中紀委從家中抓走的信息,由黨的喉舌見諸報端后卻如投入水中一枚小石子,沒見幾圈漣漪便水過無痕、杳無聲息了。

其實,也難怪中國社會如此平靜,因為中共的所謂最高法院出些副院長、大法官因貪、淫被抓,真是小菜一碟。見慣官員貪腐滿漢全席的中國人豈能亢奮?例如,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奚曉明被審查,為其代理賣權收贓的白手套兒子奚眾家中僅查抄出來的現金就有三億元;再如,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鬆有,在奚曉明之前也因巨額貪腐被判了無期徒刑。

最能說明中共最高法院不過是散發貪腐惡臭茅坑的,則是陝西千億礦產案卷宗不翼而飛的傳奇始末。這本是陝西地方權勢明目張膽的搶劫,被搶劫千億礦產權的苦主一路敗訴,卻一路矢志不渝打到最高法院。案卷的重要證據資料,卻在最高法院消失無踪了。審理此案的王林清法官出示了大量證據,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通過網絡展示了許多內幕,不僅暴露中共最高法院施壓法官枉法審判,而且為此還竊盜此案卷宗,以期中止審理。但是,在王林清法官被抓和苦主趙發琦失踪後,案情卻一夕反轉成了王林清電視認罪。這是毫不掩飾地向社會宣示:中共法院,尤其最高法院就是惡臭的茅坑,你能咋的!

中共法官是中國貪腐官員中尤甚的一夥,這其實是由諸多主客觀因素形成的:第一是不同於法治社會的法官,中共統治下其實沒有真實意義的法官,有的只是遵循黨的指令,宣讀所謂判決的書記官。劉少奇曾經對他們說過一段十分直白的訓示:判決不能由法官定而只能由黨定,但是社會不滿判決時是不能講出來的,屆時要由法官擔責維護黨的威望。因此中共法官在中共政治中的作用,就是共黨設計下的背黑鍋角色。三權分立法治社會的法官享有的社會尊崇和成就感,與中共這些命定背黑鍋的角色風馬牛不相及。這種類似中國古代太監的尷尬角色,既無人生價值和成就感可言,也就必然像太監一樣無止盡的貪婪,以堆積的財富來慰藉自己難言的人生了。所以中國法官在中共極盡貪腐的官員中,是尤為突出而幾近瘋狂的。

中共法官雖然不能決定判決,但是並不影響他們以法庭為手段,吃了原告吃被告、大肆斂財的勾當。中共的審判機制的決定權由政法委控制,下轄的審判委員會負責日常操作,其實相應的黨委或上級黨的機構要過問更具權威。這過程中,法官似乎是給外人看的擺設。但是正所謂閻王好見小鬼難纏,法官雖然不是審判的司令者,卻能夠承上啟下四方聯絡串通。如果將事情處理好權能有限,將原告或被告搞砸卻綽綽有餘,所以才能夠吃完原告吃被告,玩得風生水起。

當然,中共治下中國貪腐公然暢行無阻,是法官從上至下貪腐盛行的必要基礎。中共展示了以仇恨為統治手段的獨裁極權,只能以貪腐為驅動力聚攏維護其統治的邪惡力量。中共這種邪教式的統治只要還在苟延殘喘,社會盛行的貪腐,尤其是法官貪腐就必然枝葉繁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自由亞洲/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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