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財物 40人清點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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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3月17日訊】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其受賄細節近期被曝光。袁仁國受賄黃金製品等上千件,40多名辦案員清點一天一夜。

3月16日晚,中共最高檢在官方微博中發布視頻,首次披露「袁仁國案」細節。

視頻顯示,袁仁國被調查期間,40多名辦案人員從其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手錶、珠寶、字畫等1588件,還有象牙等稀有物品,人民幣、美元、英鎊現金等若干。

視頻指,這些辦案人員花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

報導還指,辦案人員稱,袁仁國受賄手段比較複雜,整個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現年66歲的袁仁國,貴州仁懷人,曾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2021年9月23日袁仁國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袁仁國被指非法斂財1.129億餘元人民幣。

袁仁國於2019年5月22日被雙開,同年9月6日受審。當時,他被指控大搞權錢交易,以茅台酒經營權攀附貴州省落馬「老虎」——前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和曾任貴州省委前副書記、甘肅省委前書記王三運等人。

中紀委反腐專題片曾披露,2009年王曉光通過時任茅台集團總經理袁仁國等人,先後為家人和親屬獲取了4家茅台酒特許專賣店的經營權。這4家專賣店7年間共獲得131.48噸的茅台酒定額指標,獲利四千多萬元人民幣。

除了袁仁國,茅台集團高層多人紛紛落馬,或被判刑。如前黨委書記、總經理劉自力;前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茅台集團前副總經理房國興;貴州茅台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前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玉鵬等等。

上月,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馬玉鵬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簡稱判決書),披露細節顯示,馬玉鵬受賄所得全部為茅台酒經銷商所送,利益往來主要涉及茅台酒經營及簽批零售茅台酒、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其中單筆受賄金額最高超2700萬元。

馬玉鵬受賄後,為規避調查,他和陳某軍,杜某傑、蔡某夫婦等行賄之人商議,讓他們替他保管受賄款,要用錢的時候再說。除了讓行賄人代為保管賄款外,馬玉鵬還讓他們幫兒子提升業績、用千萬賄款購買基金產品等。

(責任編輯:李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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