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政法官員海內外面臨清算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11日訊】自去年開始,中共多省市政法委書記相繼落馬、換人或不知去向。出事的政法委書記幾乎都曾是迫害法輪功的主力。專家警告,這些官員在中國境內和海外都面臨清算。

大紀元報導分析,政法官員已成為中共官場上最高危職位。據明慧網曝光,2021年,68名中共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遭報落馬,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樓自殺、有的投案自首、有的被抓、被查,有的殃及家人入獄。

級別最高的是正國級的中共中央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還包括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中共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國保局局長孫力軍,前中共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傅政華、上海原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鄧恢林、廣西政法委書記曾欣(下落不明)等。

中共政法委官員成高危職業

據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網頁、公安部新聞通報等稱,中共政法系統從2021年2月底開始所謂「整頓」,向民眾開通舉報熱線。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檢法幹警專屬罪名」;最高檢察院網站稱,對違法辦案者「過篩子」、「倒查」,2021年搞「倒查二十年」。

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駐司法部紀檢監察組在今年9月1日發文稱,今年前7月,中共政法系統(含原任)廳局級及以上領導幹部被查處的人數超過100人,同比顯著上升。

2021年落馬的中共政法委書記包括江蘇省委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廳廳長王立科;黑龍江省政法委原副書記何健民;河南省政法委原副書記、司法廳廳長王文海;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沃嶺生;廣東省委政法委原專職副書記陳文敏;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許剛獲刑13年6個月;江西省九江市政法委原書記葉國兵被「雙開」;山東省威海市政法委原書記劉茂德被「雙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政法委原書記李鶴被查;吉林省四平市政法委原書記田野被查;吉林省農安縣政法委原書記張凱楠被查。

而這些落馬的政法委高官幾乎都曾親自組織、指揮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監控、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滅絕人性的迫害。

根據明慧網的統計,從2021年中國大陸各地區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次統計可見,政法委書記遭惡報人數多的省份如廣東省、黑龍江省、遼寧省、四川省等地也是迫害法輪功嚴重的地區。

610」政法委體系成打擊目標

為調集全國所有資源來鎮壓,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從中央到各省市都成立了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特務機構——610辦公室。

該機構成為中共的祕密最高權力機構,從中央到地方的政法委書記一般都同時兼任當地610辦公室負責人,這樣一來,中央分管政法委的政治局常委的實權比其他常委都大。

政法委對中共在財政、軍事和外交上三位一體的控制。610辦公室的一切都由江澤民躲在背後操控,並由政法委作為執行機構。繼羅干之後,周永康掌控中共政法系統十餘年,在政法系統黨羽遍布。當時,政法委的權力走向頂峰,形成了中共「第二權力中央」。

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610辦公室是中共黨內平行的權力結構。對於現任領導人來說,「610」是一個潛在的威脅,儘管已經不是實際獨立的權力頂峰,但也是對其「至高無上」權力的挑戰。所以,「610」系統不得不被驅離。

麥塔斯認為,中共催生、扶植了「610」,但是只要負責「610」的政法系統獨立於中共極權的運作,中共就無法確保其不取代自己。「因為孩子長大了可以代替父母。『610』系統是中共的孩子。因此,它必須將其納入中共的主流,才能避免其過於強大。」

他表示,「610」政法委體系成為被打擊目標,並不是中共想減輕對法輪功的迫害,而是使迫害更主流化。中共黨內發生的很多事情都是盲目的權力鬥爭。「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正在做什麼,而在於誰在做。」

參與迫害的政法委官員將面臨國際清算:36國接惡人名單

明慧網報導,去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36國法輪功學員,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新一批惡人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據《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法律,實施制裁。

麥塔斯在採訪中建議用5種法律途徑在中國境外將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繩之以法。這些法律途徑包括:

1)利用普遍管轄權立法對危害人類罪提起刑事訴訟;

2)倖存的受害者對肇事者提起的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3)利用《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禁止移民、扣押資產和起訴那些公開姓名的嚴重侵犯人權者,在實施該法案國家的犯罪名單中添加這些罪犯的名字;

4)要求國際刑事法院以迫害導致逃往法院條約締約國的管轄權為依據起訴肇事者;

5)鑒於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而被大規模殺害,那些立法允許起訴活摘器官同謀者的國家應積極努力實施該立法,那些沒有這種立法的國家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

目前,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以及歐盟(27國)均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該法案授權政府制裁侵犯人權的罪犯、貪腐官員及惡意網絡行為者,制裁方式包括凍結相關官員、機構或團體在相應國家的資產,並禁止相關人士入境。

去年4月,歐盟之外的挪威通過了《國際制裁實施法》用以制裁人權迫害者。日本政府可援引現有的有關外國交流與貿易的法律,對人權迫害者施以凍結財產、禁止入境的制裁。

此外,五眼聯盟等西方國家之間也互通人權迫害者的信息。美國、加拿大及英國在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