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六十:胡風案審訊員的回憶

整理: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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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是1949年中共建政以後發生在文藝界的第一大冤案。

王文正曾任該案辦公室審訊員,直接參加了對「胡風分子」的預審。由他口述,作家沈國凡采寫的《我所親歷的胡風案》,不僅為解讀此案件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也反映了一個辦案人員對這起冤案的反思。

進入「胡風專案組」之前,王文正是上海市公安局一個副處長,負責經濟保衛。1955年5月下旬,他突然接到領導的通知,讓他立刻移交手中的工作,參加「胡風專案」組。

王文正記得,當時中共上海市委曾經召集處級以上幹部會議,傳達中央關於胡風問題的指示。對於這一問題,同事們私下裡有許多議論。有人說:「幾個讀書人,翻不了大浪,由他們鬧去。開幾次會,讓群眾去批判就行了,用不著浪費人力物力,在全國上下都來『學習』這些材料。」也有人說:「寫了幾封信,就被定成了『反黨分子』,又沒有任何行動,這樣是不是太重了。」還有人說:「每一封信應該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從中摘出一節來,各人都有不同的解釋,這樣是不是準確,會不會出錯……」(《我所親歷的胡風案》第9-10頁)上述議論,反映了人們對這一事件看法和態度。

王文正說,胡風是在《人民日報》公布了第一批《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三天後被捕的。這些材料主要是胡風在上世紀40年代寫給舒蕪的書信,而「這些公布的信件,(就)成了胡風『反革命』的『鐵證』。」(第20頁)。

他注意到,當時胡風是全國人大代表,按說應該先由全國人大做出決定,然後才能逮捕。但事實是「胡風是在被祕密拘捕兩天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正式做出拘捕決定的。」王文正還說:因為「在我所接觸的材料中,都沒有見過文字記載」,所以至今不知道逮捕胡風「到底是中央的指示還是公安部的決定」。(第20-21頁)

胡風被捕以後,為了進一步收集其「反革命」證據,公安機關在全國各地展開大規模搜捕「胡風分子」的行動。從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彭柏山,到「整天與機器打交道」的歐陽莊,凡是與胡風有點瓜葛的人,都未能倖免。

在那些被關押、審查的2100餘人中,《旅行家》雜誌的杜谷的遭遇頗有戲劇性。他本來與胡風沒有任何聯繫,只是在看了《人民日報》後覺得不能把文藝問題當作政治問題,便想找好友盧甸聊聊。因為盧甸在天津,他就給盧甸的愛人打了個電話。盧甸愛人在中宣部工作,那天正好不在單位,接電話的人便讓他把姓名地址留下。後來盧甸被打成胡風分子,因此杜谷也很快被停職反省,接受群眾批鬥。又由於他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辜負」了大家的「希望」,最終還是被捕入獄。為此王文正深有感慨地說:「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開了建國以來通過政治運動解決不同意見的先河,到了『文化大革命』更是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第55頁)

胡風冤案歷時30餘載,直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期胡風去世後才算徹底平反。它給人們留下怎樣的思索和啟示?這也是王文正想要回答的問題。

——「依靠信件(文字)定罪,這是『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的一個十分顯著的特點」(第203頁);與此同時,「卻沒有一份文件明文向具體執行者說明政策,因此造成全國上下被無辜牽連的人員冤案不斷……」(第268頁)

——辦案人員的主要「政策」依據,就是《人民日報》的「編者按」。「當時只知道這些按語很有來頭,但根本沒有想到竟是由毛主席親筆所寫。」(第162頁)「這種先入為主的做法,給公安機關和調查帶來了很大的麻煩,……要想用事實來否定報紙上所出現的一些錯誤,那幾乎是相當的困難。」(第208頁)

——在專案組看到一份絕密材料,上面有毛澤東一個很短的批示:「我以為應當藉此機會做一點文章進去。」毛澤東所說的「文章」,就是後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肅反運動」。(第115頁)

——「胡風事件,使中國很多的知識分子一下子失去了他們最寶貴的東西——獨立思考。這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無法估量的精神損失。」(第117頁)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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