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政法委書記于東輝受審 曾被實名舉報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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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22日訊】11月22日,中共河南鄭州市委前常委、政法委書記于東輝受審,曾被實名舉報索賄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22日,中共河南商丘市中級法院通報,于東輝被指控,在2006年至2020年任濮陽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河南省高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洛陽市中級法院院長、鄭州市中級法院院長、鄭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等職期間,為他人在職務調整、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私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09萬餘元。

于東輝認罪,該案擇期宣判。

今年5月20日,於東輝被調查。而在此之前,他曾遭河南省隆慶祥服飾有限公司女總裁姜書敏實名舉報。4月6日,姜書敏在微博上發布實名舉報視頻,指於東輝向其公司索賄500萬財物。

姜書敏披露,隆慶祥服飾在鄭州的一塊地皮融資時受阻,2017年被法院拍賣。同年3月9日,隆慶祥服飾付清鄭州中院全部執行款2億多元;但3個月後,法院突然把執行款2億多元退給別人,繼續執行隆慶祥的土地。當她找到時任鄭州中院院長于東輝主持公道時,反被索要巨額財產。

姜書敏披露,于東輝索要現金200萬元、金條10根、蟲草9斤(價值約180萬元)、于東輝個人與家庭在北京的花費32萬餘元。事後經查證,姜書敏才發現,法院為了找理由退款,甚至與其他公司串通偽造證據。

于東輝最後一次露面是4月1日,當時其參加鄭州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第二次現場會。

于東輝在擔任鄭州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

據追查國際2020年4月14日通告顯示,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沙窩李村法輪功學員喬向陽被非法抓捕後,遭非法判刑,喬向陽上訴至鄭州市中級法院,但該法院維持一審原判,導致喬向陽被祕密劫持到鄭州監獄繼續迫害。

對此,于東輝及當地610辦公室官員、鄭州市公安局局長等是主要責任人。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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