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通過重大法案 七大領域對抗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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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22日訊】美國跨黨派參議員日前提出對抗中共的「戰略競爭法案」,21日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高票通過。該法案將在科技、軍事、人權、經濟及影響力作戰等多個領域反制中共。

據中央社報導,「戰略競爭法案」(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由民主黨籍的參議院外委會主席罗伯特·梅嫩德茲(Robert Menendez)、參院外委會共和黨籍首席議員吉姆·里施(Jim Risch)4月8日共同提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21日高票通過。

梅嫩德茲在外委會上表示,中共的挑戰在規模、範圍與急迫性上皆史無前例,需要全方位競爭性政策和戰略來因應。該法案集結空前跨黨派努力,動用美國所有經濟、外交工具制定印太戰略,讓美國能真正面對中共帶來的國家安全和經濟挑戰。

梅嫩德茲說,戰略競爭無疑是看待美中關係的正確框架,不是因為這是美國想要的,或是美國試圖製造的,而是北京過去與現在的選擇所導致。

這部跨黨派法案長達281頁,全面論述中共挑戰的規模、範圍與急迫性。梅嫩德茲8日表示,法案是要確保未來幾十年裡,美國在所有國力與國際實力層面都有能力與中共競爭。

法案共有5大章節,囊括多項應對北京問題行徑的計劃,包括掠奪性經濟作為、惡意影響力作戰、數位威權、軍事擴張、對台野心、壓迫香港與新疆等。法案也將強化美國與印太、西半球、跨大西洋與非洲等區域夥伴關係,反制中共野心。

報導說,法案提出多項因應計劃,以下為草案重點摘要:

一,助美企撤出中國分散供應鏈

美國近年來積極推動供應鏈重組,降低對中國的依賴,中共病毒(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更加快腳步進行。

為協助目標達成,法案授權在2022至2027財政年度期間,每年挹注1500萬美元,供美國駐外使館聘請外部專家,協助美國企業或個人撤出中國市場、將部分生產設備移出,抑或是將供應鏈多元分散至中國以外地區。

此外,面對中共透過「一帶一路」計劃擴張經濟與政治影響力,法案也提出針對方案。

法案引述國會意見認為,美方應啟動與他國政府、私營部門與公民社會合作,鼓勵各國採用20國集團(G20)大阪峰會推動的基礎建設發展標準,包括尊重建設所在國主權、反貪腐、法治人權與債務永續性等。

法案授權美國國務卿建立「基礎建設交易與協助網絡」(Infrastructure Transaction and Assistance Network)計劃,撥款7500萬美元在印太地區推動發展具永續性、透明與高品質基礎建設。

二,每年挹注3億美元對抗中共

法案引述美國總統依據「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遞交的報告表示,北京透過官媒、網絡組織進行外宣與傳播假訊息,並利用特定機構與代理人作為掩護,鎖定企業、大專院校、智庫學者、新聞記者、美國與他國的地方及聯邦官員,進行惡意影響力行動,試圖影響輿論。

法案以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去年2月國會證詞為例,說明北京積極在美進行惡意影響力行動。雷當時指出,中共在美國影響力行動相當活躍,目的是要讓美國政策與社會輿論在各項議題上變得較「傾中」。

為對抗中共全球惡意影響力作戰,法案授權於2022 至2026財政年度期間,每年撥款3億美元作為「對抗中國(共)影響力基金」。法案也要求國務卿任命一位助卿以上層級官員兼任協調官,負責政策指導、協調與經費動用等統籌工作。

此外,法案指,中共花費大筆資金在西方國家進行影響力作戰,例如花費5億美元在澳洲登廣告,吸引當地電視觀眾,也斥資超過2000萬美元在美媒刊登官媒《中國日報》置入性內容,試圖影響社會輿論。

面對中共媒體戰,法案授權於2022年至2026年財政年度期間,每年撥款1億美元給美國國際媒體署(USAGM ),資助支持駐外媒體、建立獨立媒體、在中國境內與境外對抗假訊息、及投資能規避言論審查技術的計劃。

法案也授權在同一期間,每年挹注1億7千萬美元資助支持媒體自由、訓練與保護記者的計劃。

三,籲與台日歐五眼簽協定 對抗數位威權

面對中共「數位威權」崛起,保障資訊與數位空間安全成美國近年重點工作之一。

法案表示,美國應在國際標準制定機構中扮演領導地位,確保關鍵數位科技能在自由、安全、互通與穩定空間中運行;美方也應聯合盟友夥伴,動用所有經濟、外交工具對抗「數位威權」,亦即中共利用資訊或通訊科技產品與服務,監視、壓迫與操控人民。

此外,法案呼籲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與歐盟、日本、台灣、國際情報聯盟「五眼聯盟」成員與其他合適國家,洽簽雙邊及多邊數位貿易協定。

除了強化與盟友的數位貿易往來,法案也授權國務卿成立「數位連結與網路安全夥伴關係」(Digital Connectivity and Cybersecurity Partnership),2022至2026財政年度間每年撥款1億美元,協助新興市場擴建安全網路與數位建設、保護技術財產,及促進美國資訊與通訊科技(ICT)產品與服務出口。

四,反制中共軍事擴張、對台野心

法案指出,中共軍力迅速現代化與擴張,印太區域軍事平衡越來越不利美國。北京趁機削弱美國盟友對美方承諾強度的信心,部分國家被迫隨從(bandwagon)中共,保護自己國家利益。

法案特別提及台海情勢,直指統一台灣是中共達成區域霸權野心的關鍵一步。法案說,中共提高以台灣為假想目標的演習頻率和規模,例如在台灣海峽進行兩棲作戰與實彈演練、派遣共機繞台及逾越台海中線等。

法案表示,北京完全收服香港後,可能加快對台行動時間表,防衛台灣變得更加急迫重要。法案強調,防衛台灣有助限縮中共將軍力投送至第一島鏈以外區域的能力,也能阻止北京將軍事資源和人力挪去實踐更大的野心。

此外,法案指出,防衛台灣也有助美國維持公信力,能持續作為民主價值與自由市場原則的捍衛者,這些是台灣人民與政府體現的價值。

法案呼籲,美方應強化印太區域安全夥伴關係,包含支持日本發展長程精確火力、鼓勵並促進台灣加速取得不對稱防衛能力等。美國外交政策應首重印太區域,優先分配資源達成美方在印太的政治、軍事目標。美方也應在印太區域行使飛行和航行自由。

法案計劃挹注多筆經費協助美方達成區域目標,包含在2022至2026年期間撥款6億5500萬美元對外軍事援助資金。

五,應強化台美夥伴關係

近年來,中共透過外交、軍事與經濟手段脅迫台灣,法案特別用兩節篇幅說明美國該如何強化與台灣的夥伴關係。

法案表示,中國試圖用盡一切手段統一台灣。中共堅稱統一為台灣唯一選項,讓統一的目標本質上就具脅迫性。法案也示警,中共計劃利用台灣在第一島鏈的優勢戰略位置,將力量投送到第二島鏈與以外區域。

法案呼籲,美國政策應認知台灣是美國印太戰略重要的一環(vital part),並推動台灣安全與民主為維繫「大印太區域」和平穩定的要素,也攸關美國重要國家安全利益。

美方也應依據「一中政策」,加強「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下對台灣的承諾。

在軍事方面,法案呼籲美方定期對台軍售,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尤其是發展、整合不對稱戰力部分。美方也應敦促台灣增加國防支出,提供自身國防戰略充分資源。

在外交與國際參與部分,法案認為美方應提倡並積極推動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其他適宜國際組織,也應促進美國、台灣與其他理念相近夥伴間有意義合作。

六,籲同等對待台灣與他國政府

法案還罕見主張美方應給予台灣與他國政府同等待遇。法案指,美國國務院與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應以與其他外國政府來往的同樣基礎與台灣民選政府往來,並使用相同用語和禮節。

法案也強調,在執行美國外交政策與保護美國在台利益上,美國在台協會(AIT)雖持續扮演支持角色,但美國政府不應加諸任何限制,限縮國務院和其他單位官員與台灣政府對口直接、定期互動的能力。

不過,法案補充表示,法案內容不應被解釋為需要與中華民國(台灣)恢復建交,或是改變美國政府在台灣國際地位上的立場。

4月21日,參議院外委會將共和黨籍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兩部挺台法案文字納入「戰略競爭法案」,包含去年2月提出的「台灣主權象徵法案」(Taiwan Symbols of Sovereignty Act)、今年3月提出的「承諾再保證法案」(Reassurance On Commitments Act)。

「台灣主權象徵法案」呼籲美方讓台灣外交、軍事人員能在美國領土展示國旗、穿著制服;「承諾再保證法案」則禁止美國國務院將2022會計年度經費,用來限制台灣政府代表或軍人在執行公務時展示主權象徵符號,例如中華民國(台灣)國旗或軍徽。

七,挹注經費促香港民主、擴大制裁

中共日前修改香港選舉制度,進一步收緊民主空間;在新疆強迫勞動、強迫節育等不人道作為也浮上檯面,引發國際高度關注。

為推動和投資美國價值,法案授權於2022年財政年度撥款1000萬美元經費,供美國國務院民主、人權暨勞工局促進香港民主。

此外,法案也欲修訂去年6月生效的「維吾爾人權政策法」(Uyghur Human Rights Policy Act),將涉及強迫勞動的重大人權侵犯作為、系統性強暴、強迫墮胎、強迫節育及裝設避孕設備等,列入得被美國總統點名、制裁的情事。

根據「維吾爾人權政策法」,美國總統可動用制裁手段包含凍結被點名人士在美資產、拒絕入境美國、拒發或取消簽證等。

美國近年最重大抗共法案

由於這是美國近年最重大抗共法案,包括更嚴格審查外國對美國高校的捐款。該法案的一項修正案還禁止美國政府派代表團出席2022年北京冬奧會,運動員參賽不受影響。

不少議員在會中提出修正案,希望將自己的想法納入這部歷史性法案中。其中包含共和黨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提出將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職稱改為「代表」(Representative),且任命須獲參院同意。

為避免法案內容觸及其他委員會職責,並確保法案未來在參眾兩院有機會通過,僅少數修正案獲得納入。盧比奧的修正案獲得11票贊成、11票反對,未過半數,並未被納入。

不過,克魯茲在上屆國會提出讓台灣外交、軍事人員能在美國領土展示國旗、著制服的「台灣主權象徵法案」在會議一開始就以修正案包裹方式獲得採納。

在兩黨重量級議員背書下,法案順利獲得參議院外委會以21票贊成、1票反對的高票通過;共和黨籍參議員蘭德·保羅(Rand Paul)是唯一投下反對票的議員。

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院會審議,獲得參眾兩院通過後,即會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

(責任編輯: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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