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警英文控罪書充斥低級錯誤 法官憤怒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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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1年02月26日訊】香港一名理工大學男生涉「反送中」的案件週四展開聆訊,由警方撰寫的英文控罪書上出現多處文法低級錯誤,裁判官陳炳宙指,不想「香港法官成為外國法官笑柄」,下令控方修正控罪書內錯誤。

本案被告為23歲的呂世瑜,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三項罪名,案件週四在粉嶺裁判法院繼續聆訊。

首項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24日在粉嶺的寓所內,無牌管有一支胡椒彈手槍及兩個胡椒彈彈匣。第二項控罪指呂在沒有進口許可證的情況下輸入戰略物品,包括一件防彈背心、14個防毒面具和3個防毒面具濾芯。第三項控罪則指他「管有攻擊性武器」,包括一支伸縮警棍和兩把軍刀。

週四開庭之時,主控原本提出案件毋須答辯,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但控方發言被裁判官陳炳宙打斷;陳官認為要先處理控罪書上的英文版本,並唸出控罪書內容:「one number Pepper Ball, two numbers Pepper Ball」、「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

陳官表示:「小學生都會知,one apple two apples,我唔想單案第時上到終審法院,香港法庭會成為外國法庭的笑柄。」陳官隨即休庭,要求控方在半小時內修正錯誤。

綜合傳媒報道,相關控罪書的中英文版本都是由警方撰寫,而英文控罪書的錯誤包括「one number Pepper Ball Tactical Compact Pistol and two numbers Pepper Ball Magazine」、「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one number of saber knife」和「one number saber knife and one number extendable baton」。

控罪書上顯示,負責此案的警方主管為高級督察黃柏基(譯音),而處理案作的單位為警方國家安全處。

此案押後至4月8日再訊。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責任編輯: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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