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共警察遭厄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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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25日訊】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各級組織都有人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中許多人遭遇厄運,其中包括警察。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在中共19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有20,784名參與迫害者遭厄運。公安系統包括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和派出所,遭厄運者有5,512人,其中警察有4,540人。

他們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車禍死的、暴斃的、自殺的、半身不遂的,有被判刑、撤職的,還有自己作惡殃及家人的等等。

下面是近一兩年來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警察遭厄運的幾個實例。

原山東省沂南縣蘇村鎮派出所所長陳恩德病亡

陳恩德,68歲,是山東省沂南縣蒲汪鎮下坡村人,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初期,陳恩德任沂南縣蘇村鎮派出所所長,後因迫害法輪功賣力,被調到沂南縣拘留所。

陳恩德任蘇村鎮派出所所長期間,曾瘋狂叫囂打死法輪功學員不負任何責任。2020年10月,陳恩德遭厄運,因腦梗死亡。

沂南蘇村鎮是迫害法輪功重災區,鎮委書記王愛昌、任立軍和派出所所長陳恩德和警察杜以剛等,對本鎮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將法輪功學員杜以合暴打幾天幾夜。陳恩德將其用電棍電擊近一小時,並用繩子勒昏死,用鋼棍猛擊他的腿骨腰骨,導致他重傷,只能爬行。

其他法輪功學員也都被扒光衣服,在雪地裡挨凍,被強制灌酒,禁止睡覺,被用竹板猛抽等等。

王愛昌、任立軍、陳恩德在任期間,將本鎮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7人,間接迫害致死1人,將二十幾人非法關在看守所;還對法輪功學員罰款、抄家,強制辦洗腦班等等。

內蒙古正藍旗公安局副局長巴達日夫落馬

2019年3月30日,正在政府開會的正藍旗公安局副局長巴達日夫,被戴上黑頭套帶離會場,接受審查。

同年11月,巴達日夫被蘇尼特左旗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等向旗法院提起公訴。年底被法院庭審,最終被繩之以法。

事情起因於10年前,發生在正藍旗的一起重傷害案件。在偵辦過程中,案犯凶手賄賂巴達日夫十萬元錢後,逍遙法外。受害人不服,但一直上告無門。沒想到,當年的案犯10年後,再次犯下凶殺罪。巴達日夫也因此受牽連。

巴達日夫在任職期間,作為主管副局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5年11月,公安系統對全旗參與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恐嚇,其中呂姓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10天。

2017年6月,法輪功學員小苗被十幾個刑警和國保人員抄家綁架,在陰冷的地下審訊室被輪番審訊、威脅辱罵,直到身體不能承受,承認那些書籍資料是自己製作的,才被允許睡覺,地上只有一個草墊子,沒有被褥。

小苗被關入看守所後又遭到獄警安智穎的毆打,生命出現危險,才被取保。一年後,小苗又被公安綁架關押,遭非法起訴、非法庭審。在下達非法判決前,小苗沒和家人告別,被迫流離失所,從此杳無音信。

雲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暴病死亡

雲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49歲,在2020年4月的一天上班中突然暴病,搶救無效後死亡。李俊上有八十多歲老父親,下有在校讀書的女兒。因為他的死亡,其妻每天哭兩三次。

1999年7月23日下午6點多鐘,大概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自發地頂著鋪天蓋地的打壓迫害,陸續來到桃園湖文化宮前邊的空地上堅持煉法輪功,無聲地抗議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無理迫害。

在他們煉功時,來了幾輛110警車。李俊是110的組長,他帶領著警察搶學員的錄音機、煉功帶,搶法輪功經文,把法輪功學員全部抓進公安局。學員們從警察手裡搶回經文、錄音機。警察氣急敗壞地驅趕他們。

李俊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他曾對關係處得好的朋友說:自己家境貧寒,父母都沒有權,沒有錢,沒有社會地位。所以,李俊把中共當成了改變命運、能升官發財的救命稻草。李俊曾在楚雄市東瓜鎮派出所當過黨書記。

善惡面前須認真選擇

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於己、於民、於國都是百利而無一害。

中國古人有句話: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與來遲。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指出,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善惡有報如影隨形這種觀念,讓人們努力的行善,可以為自己今後的生活和子孫後代積點福德。

相反,人如果做了壞事,也就要在未來接受苦難和災難並且償還,有時候還會殃及自己的家人。在人類東、西方的歷史上,都留下了因為迫害信仰和修行者而遭到報應的教訓。比如強大的羅馬帝國因為迫害基督徒,而遭受幾次大的瘟疫之後亡國;在中國歷史上也有三武一宗滅佛,不僅給百姓帶來災難,這些滅佛的皇帝也都遭到壯年暴斃的報應。

中國歷史學者、教授劉因全也指出,因果報應與報應不爽確實存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這樣。

明慧網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懸崖勒馬,不要禍及自身及子孫後代,沒了命,追求的升官發財等一切眼前利益都是一場空。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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