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香港警媒關係達冰點 社會監督力量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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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0月30日訊】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四個月以來,警方執法暴力、濫權,是反送中運動越演越烈的因素之一。尤其禁蒙面法實施以後,香港警方和記者的衝突有增無減。香港《蘋果日報》發表聲明,不會再出席警方就示威活動舉行的例行記者會。

10月29號,香港《蘋果日報》發表聲明,不會再出席警方就示威活動舉行的例行記者會。

聲明還說,過去幾個月來,警方記者會不但無法令公眾了解事實,其加諸傳媒身上的限制、詭辯和謊言,把傳媒貶抑為官方傳聲筒,嚴重打擊新聞自由。

聲明表示,記者會不是警方的主場,記者會要還給香港人。當警察重新展示編號,當政府撤銷限制「起底」的禁制令,真正讓公眾監察警隊時,《蘋果》會考慮重新出席此記者會。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四個月以來,警方執法暴力、濫權,是反送中運動越演越烈的因素之一。尤其禁蒙面法實施以後,除了民眾,香港警方和記者的衝突有增無減。

10月28號,香港警方例行記者會時,一名女記者高舉手電筒,模仿在衝突現場警察如何以強力電筒照射記者,當場抗議警察干預採訪自由。面對突發狀況,警方宣布記者會中斷,這名記者也被警察要求離開現場,引起現場騷動。

事實上,這位女記者如此生氣不是沒有原因的。

事情發生在27號晚間,有多名記者在現場工作時,被警方強行脫下防毒面罩,包括香港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和明報在內的多位記者在內。其中香港電台記者的面罩更被警察強行扯下,遭噴灑藍色胡椒噴劑。還有攝影記者被以「阻差辦公」為由逮捕。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 蔡耀昌:「作為監察這個社會,包括政府,媒體能夠行使他們的權利很重要。警察只是想到,他們怎麼樣便利他們的執法權,而沒有好好想這邊媒體採訪的權利跟自由,所以才出現暴力的事情。」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認為,記者表達對警方的不滿,對限制新聞自由的不滿,這也是整起事件的一部分,警方不應該中斷記者會。

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 麥燕庭:「其實警方中斷記者會的本身,就是剝奪市民的知情權,如果他繼續的話,其實警方要說的話,也是可以全播出去的,為什麼警方要中斷呢?為什麼不讓記者表達他們對警方不滿的聲音,這是要問警方的。」

麥燕庭表示,香港警方對傳媒的態度越來越蠻橫,她從事記者工作將近40年,警察和媒體的關係可以說已經到了冰點。

麥燕庭:「就算是要查記者身份,你是不是要口頭要求取下,而不是不由分說的跑過去就扯開記者的面罩,這是傷害記者的身體的。你知道現場雖然當時已經停止發射催淚彈,可是大家都知道,那個催淚瓦斯的消散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外界譴責,警方明顯針對傳媒,侵害新聞自由及人權,扼殺公眾知情權,並要求警方公開涉事員警身分,主動調查是否違規。

麥燕庭:「但是現在他們的行為剛好是相反,他本身就已經違反他們警察的通令,警方怎麼可以不處理,而且這個情況香港記者協會已經在反送中風波四個月以來,已經不下數10次去函警方,要求正視這個問題,但一直沒有處理。這樣的一個態度,是文明社會應該有的嗎?現在警方是不是他說要執法就可以無視法律,無視法規去執法呢?」

傳媒是社會公器,捍衞公眾知情權是記者的天職,香港警察正在扼殺記者的天職。

蔡耀昌:「我們也鼓勵,受影響的、具體的,無論是記者還有他們的機構,應該做出,這個時候進行抗議活動以外,應該是正式的提出一個投訴,把這些事情公開,讓公眾見證這個投訴的處理,尤其是對個別的警察投訴,那麼才能夠知道,這個調查是不是公正的進行。」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妨礙新聞自由,無理拘捕記者。並促請港府謹守承諾,明確指示警方停止以禁蒙面法妨礙傳媒採訪,制約警權。

另外需要關注的還有中國獨立調查記者黃雪琴,10月17號她被廣州白雲公安分局的人帶走,以「尋釁滋事罪」刑拘,主要原因可能是她8月份去香港,並對香港市民的抗爭運動表示同情。

採訪/常春 編輯/黃億美 後製/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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