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看港人抗爭意義

文:羅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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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在香港港鐵將軍澳站有一名13歲男童因藏有觀星筆及喊口號被警察拘捕。在場逾百名民眾情緒激動,設置路障,阻止警車開走,而遭到警察用海綿彈的射擊及胡椒噴霧驅散。一位50歲的中年男子腹部被海綿彈射中,當場被急救員搶救。

9月21日在香港將軍澳被捕的男童。(連登社區)

自6月香港人(開始大規模)抗爭至今,港警共拘捕近1600人,年齡在12至84歲之間,其中207人被起訴,受傷者無以計數。據悉,至今莫名死亡的人數已逾百名。

從短短三個多月香港人所遭遇的,可以看出中共把數十年來對大陸人使用到極致的殘暴手段赤裸裸地延伸到了香港。

本文意在通過中共踐踏法律和人的尊嚴的角度,看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鎮壓香港人的卑劣,從而說明香港人抗爭運動的意義和價值所在。

20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在大陸極為封閉的環境下進行的,用「金盾工程」封鎖網絡,愚弄欺騙老百姓。罪惡發生在高牆內、集中營、背地裡、陰暗處。

中共一方面對信仰「真、善、忍」的人們仇恨得無以復加,集古今邪惡之大全,慘無人道地迫害修煉者,另一方用各種手段竭力掩蓋其窮凶極惡的面目,至今仍然欺騙大陸民眾。

而香港人在民主、法治制度的薰陶下,在良好的教育下,有素質、有追求,深諳自由、人權的價值,並能充分享受信息自由、網絡開放的優勢,對中共歷來的所作所為一目了然。他們不被欺騙,不被嚇唬,團結一心,勇往直前。

面對這樣的群體,中共惶惶不可終日,同時凶狠鎮壓,其醜惡行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然而它仍不遺餘力地垂死掙扎,蠢蠢欲動地加害港人,這是它的邪惡本性使然。

香港人的覺醒、抗爭讓全世界有機會清醒地認識中共的嘴臉——殘暴、陰險、霸凌、欺騙、虛偽、殺戮、卑劣⋯⋯

中共是如何對待法輪功學員、如何對待香港人的呢?

鎮壓的違法性

在中共的法律中從來沒有取締過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從開始就是合法的。

作證之一: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這14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

作證之二:2001年3月1日,發表了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文件,其中第99條和第100條,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7·20」打壓法輪功時發布的「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命令。

真正把法輪功定罪的不是法律而是前黨魁江澤民。

1999年10月25日,中共喉舌央視《新聞聯播》播出了江澤民在法國訪問時回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講話。江澤民凌駕法律之上,宣稱「法輪功就是×教」。此後,中共控制的所有媒體對法輪功進行文革式地批鬥、謾罵、詆毀。

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曾指出,在中共鎮壓法輪功之前法輪功已存在了8年,從未有一個公民和單位指控法輪功對自己有什麼危害,這無疑說明法輪功毫無危害性。「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拍腦袋做出來的一個決定。」

「中國法律規定,刑事違法必須存在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所以從事實上來講,江澤民指法輪功是X教這個罪名是不成立的。」

實際上,法輪功學員的修煉完全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中共的《憲法》中堂而皇之地寫道:

第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江澤民不僅違背中共自己的法律,而且還在1999年6月10日為迫害法輪功成立了一個超越一切憲法和法律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它類似於十年浩劫中的「中央文革小組」和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法西斯納粹時期的蓋世太保。

同時,控制公、檢、法、司、國安工作的最高機構——政法委,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成為主要指揮系統,實施制度性和系統性的迫害,還負責中央「610」辦公室。

中共不僅違背法律,還凌駕法律之上建立非法機構迫害法輪功。

由於中共在自製的所謂法律上大玩花招、恣意妄為,並在內部下令嚴禁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因而在國內外極具欺騙性,更讓外界誤以為法輪功在中國違法,使得外媒多年來誤用中共大力推銷的殺傷力極強的誣衊之詞「X教」,這又給中共在國內加重迫害法輪功營造氛圍、製造藉口。

無疑,從一開始中共迫害法輪功就邪惡至極!它極具欺騙性、掩蓋性、荒謬性,註定迫害是殘酷的、喪心病狂的。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滔天大罪,遠遠超過人類道德的底線,是可忍孰不可忍?

面對這樣一個魔鬼政權,海內外法輪功學員無所畏懼,20年來風雨無阻,向人們講述真相,揭露中共暴行,贏得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和幫助。中共企圖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早已徹底失敗。

香港人面臨的就是這樣一個流氓、獨裁、暴虐的政權。

撕開面罩 公然毀約

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前,中英雙方於1984年12月19日發表了舉世矚目的《中英聯合聲明》,確立了《香港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保持「一國兩制」、50年不變。

如今20幾年已過,其間中共不間斷地對香港腐蝕、蠶食。《送中條例》曝光其狼子野心,欲加速把香港變成黨港。

9月24日,國際特赦組織發表題為「北京在香港的紅線」(Beijing’s Red Line in Hong Kong)的報告,指出:中共近幾年來對香港民眾的言論、集會和結社等方面的自由施加越來越多的限制。

該組織東亞區研究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表示:「多年來,中共當局與香港領導人聯手剝奪了香港有關人權保護方面應該享有的特殊地位。」

他還說:「對於今年夏天走上香港街頭的數百萬人而言,《送中條例》只是中共攻擊其人權的冰山一角。」

終於,香港人對中共違背《基本法》的惡性忍無可忍,爆發了百萬人大規模的抗爭運動,已頑強地堅持了一百多天。

中共駐英國的大使卻對外大言不慚地說,《中英聯合聲明》現在已經過時無效了,不具現實意義和約束力,香港屬於中國,外國不得干預內政。

如果說中共迫害法輪功是踐踏自己的法律,偷梁換柱、肆無忌憚,那麼鎮壓港人則露出猙獰面目,毀壞國際條約,霸凌欺世無度。

此舉遭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表示,希望支持一個穩定的繁榮的香港,支持香港的「一國兩制」。

9月6日,正在中國訪問的德國總理默克爾公開表態:「香港人的自由與權利當然應該得到保障。中英1984年聯合聲明依然有法律效力,它所帶來的一些權利應該得到尊重。」

G7峰會8月26日結束時,成員國發表了聯合聲明,其中指出:「G7重申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存在與重要性,呼籲避免暴力。」

9月24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在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講,強有力地說:「全世界完全希望中國(中共)政府遵守其具有約束力的條約(中英聯合聲明)……(並)保護香港的自由、法律制度和民主生活方式。」

中共不僅在眾目睽睽之下毀約,還竭力打壓香港人對自由、民主、法治的追求,極盡造謠誹謗之能事,混淆視聽。

香港人背水一戰,義無反顧的抗爭獲得全世界人們的支持和稱道。

9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和參議院下轄的外交委員會分別表決通過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國會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在發言中說:「我們看到在香港發生的對基本人權的侵蝕,反映了中國共產黨的本質,這就是共產黨……它們統治下的人民根本沒有自由,這就是共產黨想要的,不僅是在(中國)那裡,還想讓世界其它地方都在它的枷鎖之下。我們一定不會讓它的野心得逞。」

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

中共在踐踏法律的同時,還踐踏人的尊嚴,用暴力、酷刑對待民眾。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一場對信仰的迫害,只要你信仰法輪功,就成為被無情打壓的對象,哪怕是孩童、耄耋長者。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用這個邪惡的迫害政策,中共對法輪功悍然發動了滅絕性的迫害。

一場浩劫在20年前就拉開了序幕,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是靈與肉的雙重迫害。

「610」在各地開設所謂的「轉化班」(洗腦班/黑監獄),强制法輪功學員「轉化」,即放棄修煉。逼迫他們聽看誣衊法輪功的錄音、錄像;逼寫所謂轉化的「四書」(「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被刑事犯人24小時監管、任意打罵、羞辱;剝奪與家人的會面權等等。

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者轉化到「假、惡、鬥」上去,如此邪惡的轉化,無疑是對修煉者最殘忍的精神折磨,甚至超過身體的痛苦,因為那是對靈魂的扼殺。

如果拒絕轉化,面臨的就是上百種酷刑折磨、超強度奴役等,以達到「轉化」的目的。

電刑、火刑、水刑、凍刑、銬刑、坐刑、餓刑、抻刑、毒打、性虐待、藥物迫害、墮胎、活摘器官,使用動物摧殘⋯⋯無所不及。

中共使用抽人的刑具就有皮帶、銅絲條、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橡膠棍、狼牙棒、電棍、皮管子、鎬把、鋼絲鎖、籐條、棍棒等。

中共使用的部分常見酷刑示意圖。(明慧網)

河北省雄縣葛各莊村小學三年級的劉倩,因得了白血病無救,走入法輪功修煉。7天後,醫院檢查說她一切恢復正常。校長卻以開除學籍逼她停止修煉。小倩不解、拒絕而被開除。5天後,抑鬱而死。

2005年8月,黑龍江省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張憲臣被綁架到青龍山。警察對他實施「大劈腿」,兩腳之間用木棍支住,還讓其彎腰90度,逼他放棄修煉。頓時張憲臣大汗淋淋。警察放一個水壺接汗,說:「啥時把汗接滿,啥時才算完事!」

中共酷刑示意圖:劈腿。(明慧網)

山東省招遠市辛莊鎮大莊家村法輪功學員張致奎,被關在長春市淨月潭山上的祕密刑房裡,全身遭電擊、菸頭燒全身,一次次昏迷。警察將其生殖器用電棍電穿,見他仍不屈服,就拿起鐵棍,砸其生殖器。頓時他昏死過去……

遼寧省瀋陽市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職工高蓉蓉,於2004年5月7日慘遭連續7個小時的電擊,完全毀容,引起國際社會的極大震動。在被法輪功學員從醫院中營救出來後,她再度遭綁架。2005年6月6日,她被關進瀋陽醫大;十天後,被活活餓死,年僅37歲。

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中共警察電擊前後的照片。(明慧網)

這只是冰山一角,罄竹難書⋯⋯

只因為這些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只有本性最邪、最惡者才能如此喪心病狂地害人。香港人也不能倖免。

對港人實施酷刑折磨

邪惡的中共早已把魔掌伸向了香港,如今,它把對付大陸無辜的民眾、對付法輪功學員的暴虐手段嫻熟地運用到香港人身上:造謠誣陷、妖言惑眾、栽贓陷害、嫁禍於人、製造恐怖、殺人害命,凡此種種。

起初,香港人只抗議香港政府出籠的「送中條例」,而港府對訴求不僅置之不理,還把抗議冠以「暴亂」;港人憤怒,要林鄭下台,遭來的是白朗逾百名白衣人的棍棒相加,港警姍姍來遲,不作為、不制止,被質疑與黑幫勾結;港人提出五大訴求,其中要求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港警惡行,被拒。

路透社曝光林鄭的內部講話錄音,她流露出身不由己,沒有機會辭職的處境。港人已看清,林鄭只是個傳聲筒,港府只是個傀儡,港警已被中共牢牢操控。

據悉,大陸警察、軍人已大量潛入香港,混入港警隊,他們說普通話、廣東話。

更有消息報導,中共在內地招兵買馬,入港「平亂」,充當「暴徒」,甚至讓港警「殉職」嫁禍於人等等。

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中共。難怪聰明的香港人已打出「天滅中共」、「驅逐共黨、光復香港」的標語。

被中共掌控的港警做出的傷天害理的事,比比皆是,讓港人義憤填膺。

8月31日,警察在港鐵太子站發動恐怖襲擊,大打出手,車廂內一片狼藉,甚至一名兒童被打致頭破血流。香港人持續不斷地向警察索要真相,民間收集的眾多線索表明當晚有多人被暴打致死。

2019年9月7日,港鐵太子站外,港人持續沉痛悼念死去的冤魂,「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口號聲不絕於耳。(黃曉翔/大紀元)


2019年9月8日,市民手舉各式標語由中環遮打花園出發遊行至美領館。晚上,防暴警察在銅鑼灣抓人。(宋碧龍/大紀元)
大量被抓捕的示威者被關押在香港「新屋嶺」拘留中心。傳說,那裡已有人被打死。(谷歌地圖)

近日,國際特赦組織發表報告,譴責香港警方濫暴,並強烈要求對警察行為做出公正及獨立調查。該組織對38名受訪者進行調查,採取面對面訪問的方式,並有律師、醫護人員或社工做佐證。

其中21人在抗議中被捕,他們曝光了警方在拘捕及審訊過程中濫暴行為。超過85%(18人)因被毆打致傷而送醫,住院時間從一日至一週多不等。

被捕人士遭到暴力導致手臂多重骨折、臉上骨折、頭部的傷口需縫針;甚至有人被捕時神智不清,有人眼睛被警棍擊中後,再被胡椒噴霧噴眼。

一名被捕者說自己胳膊受了傷,要求去醫院。警察過來,狠狠地抓住他的痛處,問:「是這裡嗎?」

一名被捕者說,他看到警察強迫一名男孩用鐳射筆照自己的眼睛,長達20秒鐘。

8月份在深水埗被捕的一名男性抗爭說,抓捕他的警察要他打開自己的手機,想查看裡面的內容,遭其拒絕。警察惱怒,威脅說,要用電棍電他的生殖器。他害怕什麼事都會發生,不得已打開手機。

一名女性抗議者被女警強迫裸體蒐身,遭受侮辱。

⋯⋯

曾經是香港人的驕傲、被評為亞洲最佳警隊的香港警察,如今已名副其實地淪為中共魔掌下的打人工具。

據《華盛頓郵報》消息,2018年12月,香港警察前去中國西北的新疆,研究新疆反恐模式。

香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曾帶領警隊反恐部門,參觀新疆五天,研究反恐措施等;保安局長李家超於2019年1月帶隊前往北京和雲南省西南部進行類似活動。

面對這一切,香港人持續抗爭,站在民主、自由與極權統治對壘的最前沿。

「這是爭取民主的抗爭、爭取人權的抗爭,而最重要的是,這是爭取普世價值和自由的抗爭。」9月17日,香港歌手何韻詩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如是說。#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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