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留清白在人間——明朝的忠烈大臣于謙

中國歷代人物系列——名臣篇 作者: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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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1398年─1457年)是明朝人,他不但使明朝在生死存亡的關頭轉危為安,而且他三十餘年的官場生涯中清正廉明、興利除弊,深受百姓的愛戴。但當時政風敗壞,攀緣附會、貪污納賄的情況十分嚴重,致使他經歷諸多磨礪。

「吾惟有清風而已!」

先是參加科舉考試時,因為不肯給主考官額外的禮數,故招致怨恨,由狀元才被降到三甲第九十二名,幾乎名落孫山。

為官時,他看到國家處於動盪不安之中,可是官場裡許多人不以國家社稷為重,普遍存在著妒賢忌才、爭權奪利的現象。他十分痛心,曾自我期許:「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石灰吟》)

那時太監王振權傾朝野,貪贓枉法、作威作福。每逢朝會,晉見王振的人都要奉獻一些金銀財寶,以求得仕途順利。于謙上京奏事,每次都是兩手空空、不帶一物。如果有人勸他即使不帶金銀珠寶,也得帶點土產做點人情,以免得招來禍患時,他往往揮動兩袖,笑著說:「吾惟有清風而已!」

不畏權勢,興利除弊

于謙相貌英挺、頭腦清晰,每次上朝奏事都是聲音宏亮、有條有理。當時漢王朱高煦(1380年—1426年)在山東叛亂,宣宗御駕親征。高煦兵敗跪於軍前,于謙秉承宣宗之令,以高亢的語調,歷數高煦的罪狀,高煦渾身戰慄,頓首稱:「臣罪萬死!」

雖然是七品的小官,但于謙的優異表現,使宣宗對他另眼相看。明朝設立巡撫時,宣宗欽點于謙為兵部右侍郎,負責巡撫河南、山西兩省,把他一下子從七品直升至三品。于謙不負眾望,足跡遍歷兩省各地,到處視察政事、興利除弊。這一段期間,他創行平糶條例、義倉、平准倉、惠民藥局,並且無償貸給貧民大量糧食、加築黃河堤岸、允許百姓直接到衙門申冤等,使兩省百姓的生活獲得極大的改善。

為了黎民蒼生,于謙不惜得罪權貴,做了許多大刀闊斧的改革,可以說他人到哪裡,正義公理就跟到哪裡。

英宗被俘 于謙力挽狂瀾

後來,明朝邊防日益吃緊,兵部事務日益繁重。在此緊要關頭,于謙奉命入京,擔任兵部左侍郎一職。

當時蒙古瓦剌軍席捲南下,英宗聽信太監王振的話,御駕親征,結果土木堡一役,明朝五十萬大軍全軍覆沒,英宗也被俘虜了。消息傳來,人心惶惶,有人主張南逃、有人主張投降。在危急關頭,于謙挺身而出,痛斥主張逃跑或投降的人,並立即調集各路兵馬保衛京城。

瓦剌軍以英宗為人質,要明朝投降,否則就要殺掉英宗。此時又有人主張獻城投降,以保英宗之命,于謙義正詞嚴地質問:「到底國家重要,還是英宗個人的生命重要?」堅持拒絕敵人的最後通牒。

于謙一面調兵遣將,一面加強長城各關口的防守,同時要求嚴懲土木堡戰敗的禍首王振及其黨羽。此舉大快人心,令朝廷上下士氣為之一振。受到他的鼓舞,朝中大臣也逐漸恢復了信心,並以朝中不可一日無君為由,擁立郕王為景泰帝。

調集相當的兵馬後,于謙親自穿上盔甲迎戰敵人,將士們在他的激勵下,決心背水一戰。敵軍的首領也先(1407年—1454年)此次入侵,勢在必得。不料郕王即位使他的要挾失敗,而于謙的英勇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在于謙的奮戰不懈之下,瓦剌軍大敗,也先倉皇帶著英宗逃出關外。

明朝獲勝後,論功行賞,于謙功勞最大,但他卻說:「四郊多壘,卿大夫之恥也,敢邀功賞哉!」並將勝利歸功於全體將士。

以莫須有的罪名遇害

于謙對也先的誘降、脅和、反間等各種陰謀詭計,一一予以擊破。瓦剌軍因屢次失敗,厭戰情緒日益高漲。也先見明朝無機可乘,於是遣使求和,並表示願意歸還英宗。不久,英宗被接回北京。對於英宗的歸來,景泰帝大傷腦筋,經過一番琢磨,讓他居住在皇城內的南宮。

幾年後,景泰帝突然病倒。石亨、徐有貞等奸臣見機不可失,於是率領千餘名士兵,撞倒宮門,擁英宗復位。這一場宮廷政變,史稱「奪門之變」,又稱「南宮復辟」。

英宗復位後,徐有貞等人以「意欲」迎立外藩為帝的罪名,誣判于謙與大學士王文兩人謀逆。審訊時,王文道:「迎立外藩須有金牌、符信,而且遣人必須使用馬牌,究竟有無此事,向兵部查證即知,何以無故冤枉人呢?」徐有貞強詞奪理說:「事尚未成,當然沒有實跡可查,但有此心即已可誅。」王文大聲說:「犯罪必須有證據,怎可任意揣測人心,陷人於死罪?」于謙平靜地對王文說:「算了,徐有貞等欲公報私仇,辯論又有何用?」審判官蕭維禎插口道:「于公可謂明白人,事關朝廷大事,承認死,不承認也是死!」說完就以謀逆之罪判處他們死刑,並下獄治罪。

死刑消息傳來,山西、河南兩省計有一萬多人連夜奔赴京師,要求釋放于謙。紳民們在奏書中說他做河南、山西巡撫時政績斐然,並列舉他設立尚義倉、平淮倉、治理黃河、免除稅賦等事蹟,而且說他是兩省百姓救苦救難的活菩薩。懾於紳民的壓力,王振不得已只好釋放于謙,並降職使用。紳民知道後,又再一次奔赴京請願,王振只好讓于謙官復原職。

縱使如此,死刑案還是奏請英宗裁決。英宗見到奏章時,猶豫地說:「于謙實是有功,不應加刑。」徐有貞奏道:「不殺于謙等,今日之事師出無名。」英宗只好詔令于謙死刑。他死後,英宗派人去抄他的家產時,才發現他家裡沒有多餘的錢財,而正屋關鎖得嚴嚴實實。打開來看,都是皇上賜給的蟒袍、劍器。

于謙死的那天,天氣陰沉陰雲密布,全國的人都認為他是冤枉的。

後來繼任的兵部尚書陳汝言貪污納賄,使于謙整頓國防之前功俱廢。不久,塞上又邊警頻傳,皇帝滿面愁容。恭順侯吳瑾在旁邊侍候,曰:「如果于謙在,一定不會讓敵人這樣。」

這一年,徐有貞被石亨中傷,充軍到金齒(雲南)。又過了幾年,石亨以謀叛罪下獄,死於獄中;曹吉祥謀反,被滅族,于謙的冤案得以真相大白。

于謙死後葬於杭州西湖,後人稱為于少保墓,與岳王廟相映生輝。@*#

參考資料:

《明史》

《國朝獻徵錄》

《明史紀事本末》

《明史演義》

《忠肅集》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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