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與三星少主 法院三審:有罪部分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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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29日訊】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因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行賄案,韓國最高法院今天(29日)下午將裁定是否維持李在鎔行賄罪名,並預計也將裁定上訴法院針對前總統朴槿惠案所做的判決。

下午行賄案判決出爐,最高法院宣布,撤銷朴槿惠與李在鎔部分二審判決,有罪部分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更審,無罪判決則維持原判。

朴槿惠在親信干政的「閨密門」醜聞風暴中遭彈劾下台,由於韓野公職選舉法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行為,賄賂罪名應獨立宣判。然而,一、二審法庭皆針對朴槿惠的多項罪名合併宣判,最高法院因此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也裁定,三星集團贈與朴槿惠密友崔順實女兒的馬匹,涉及不當請託,暗示朴槿惠協助他爭取三星集團繼承權。

51歲的李在鎔(Lee Jae-yong)先前被捕遭關押近一年,在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後,得以獲釋。不過因李在鎔否認犯罪,因此和韓檢雙雙再度提出上訴。李在鎔不需出庭。

最高法院也預計裁定上訴法院針對朴槿惠案所做的判決。朴槿惠因閨密崔順實涉貪、干政等醜聞,2017年遭韓國憲法法庭通過彈劾,去年4月她一審被判刑24年,去年8月二審改判她更重的25年。

李在鎔案癥結在於3匹馬身上。法院要衡量三星集團捐給崔順實馬術選手女兒的3匹馬,是否應被視為贏得朴槿惠好感所行的賄賂。

法院文件顯示,朴槿惠要求李在鎔協助崔順實女兒,並因這些馬匹被認定是價值37億韓元(305萬美元)的賄賂而遭定罪。然而,這幾匹馬在李案中並不被認定為賄賂,助李在鎔獲判較短刑期。

法院裁決預計當地時間下午2時出爐。民眾可透過電視看現場轉播,或上臉書或YouTube。

(責任編輯:盧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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