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首次制裁香港:禁止向港警提供鎮暴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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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21日訊】歐洲議會日前通過一份決議,呼籲港府撤回送中條例,支持香港實施真普選,並要求歐盟禁止向港警提供鎮暴裝備。這是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歐洲議會第一次針對香港提出制裁。

歐洲議會85名議員於7月17日提交一份支持香港的聯署,呼應港人的5大訴求。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歐洲議會副主席卡斯塔爾多(Fabio Massimo Castaldo)、歐洲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麥卡利斯特(David McAllister)均參與連署。

18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歐洲議會對香港局勢的決議》,促請北京堅守《中英聯合聲明》,並提出要求歐盟禁止向港警提供鎮暴裝備等十多項要求。

德國綠黨的議員布堤柯菲爾(Reinhard Butikofer)說:「當我們看到香港民眾上街保衛他們的公民權和人權時,我們歐洲人應該表達我們的支持,這份決議就是我們面對香港市民所做的支持。」

議員們表示,北京仍受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約束,必須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及其權利和自由。

《香港基本法》規定,政府必須保障香港人民的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以及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以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最終應由普選產生。

議員們強調,《逃犯條例》對香港及其人民、歐盟、外國公民和對香港的商業信心都有深遠的影響。他們特別指出,中國大陸的司法機構普遍存在任意拘留、酷刑、虐待、嚴重侵犯公平審判權、強迫失蹤、多種單獨監禁制度、未經審判即處罰的問題。

同時,議員們也譴責北京當局不斷加強對香港政務的干涉,導致香港的公民權、政治權和新聞自由不斷惡化。

這是歐洲議會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第一次針對香港提出制裁。

這份決議文向香港政府提出十多項要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的修訂、釋放並撤銷對和平抗議民眾的指控、對香港警方進行調查、審查其立法是否符合國際人權規定、落實《基本法》確保公民享有人權和自由,並重申歐盟支持香港高度自治權和一國兩制原則等。

決議文還籲請歐盟會員國及國際社會對中共實施適當的武器出口控制,以免中共及香港獲得可以侵犯人民基本權利的科技。

(記者羅婷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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