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天安门伪火 自焚者是什么人?

文: 欧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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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6月09日訊】2001年1月23日除夕,在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自焚事件」,新華社隨即發文栽贓法輪功。到了2018年中共還在用自焚騙局參與者王進東的女兒繼續跟蹤炒作。多年來法輪功學員也充分利用自焚騙局曝光出的各種破綻來揭露中共為了抹黑而毫無底線的造假。

比如,最明顯的一個破綻就是錄像慢鏡頭畫面顯示,劉春玲是被人重擊腦部致死;《焦點訪談》記者如何能在點火之後兩三分鐘之內就趕到了現場,比救護車還先到?什麼記者能讓警察和醫護人員在現場無條件地閃開,從容拍攝那些超級近身的平視、俯視大特寫?

(該動畫取自《焦點訪談》王進東喊口號的視頻)



(該動畫取自《焦點訪談》劉春玲被擊打倒地的視頻)

(該動畫取自《焦點訪談》劉思影喊媽媽的視頻)

筆者把這些年中共圍繞自焚騙局所做的文章大概過了一遍,發現除了就一些枝節的疑點進行反駁,比如,王進東為什麼是單盤而不是雙盤,燒傷病人要不要做包裹療法之類的問題,基本上都躲開了那些核心的自焚破綻。當然總有一些不知內情的替中共站台的邊緣人物在那裡強詞奪理,而知道內幕的中共主要喉舌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過那些核心疑點。

中共反覆炒作的焦點集中在什麼上呢?

十八年來,中共喉舌喋喋不休、長篇累牘地炒作自焚騙局的焦點就是想要證明自焚者是法輪功人員。一是這種炒作可以轉移人們對於騙局破綻的注意力,二是如果這個自焚行為與法輪功無關,中共的造謠炒作當然就沒有了意義。

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第七講專門講了「殺生問題」,煉功人不能殺生。1996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悉尼法會講法》時,當有弟子問,「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李先生肯定地回答說:「算罪。」

自焚騙局發生後,海外媒體發表了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先生的專訪,指出「法輪功的基本原則是真、善、忍,而且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教導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行為,包括自殺。因此新華社報導的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

不殺生不自殺的法輪功,如何能與自焚案扯上關係呢?這就是中共製造自焚騙局之後面臨的最大難題。

參與自焚的七個人,五人自焚,二人未遂,他們的身分比較複雜,裡面有特務,有內線,有完全沒有接觸過法輪功的,也有曾經接觸過的。是不是接觸過法輪功的,就算是法輪功弟子呢?

中共控制著所有的自焚參與者,外界不能自由地與他們溝通,真實情況也就不得而知。喉舌的報導中,常常會讓自焚者說這樣的話:誰說我不是法輪功弟子?我練了多少多少年了,還指名道姓要法輪功師父來對質。

師徒之間,誰說了算?師父說了算。你說你是弟子,可你不按照法輪功的「真善忍」的要求做,師父收你這個弟子了嗎?認你這個弟子嗎?

自創「自焚圓滿理論」的劉雲芳,是法輪功弟子嗎?

法輪功沒有花名冊,來去自由。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修煉人也是人,是人在修,自然有心性上過不去的關,會犯錯誤,需要爬起來繼續修煉。但是,在一些原則問題上,法輪功是有嚴格要求的,違背這些原則,就不是法輪功弟子。其中一個,就是不能往法輪大法裡邊摻雜個人的東西,這是法輪大法著作裡明確說明的。所以,如果有人真的把自己的什麼東西印出來打著法輪大法內容的名義在法輪功學員中散發,那就是亂法。這種人還是大法弟子嗎?

在新華社2001年8月17日的相關報道中,有下面一段文字:「劉雲芳、王進東、薛紅軍等人在河南省開封市御街聚寶齋、晉安路華霞油漆行等地,向『法輪功』練習者宣揚以自焚方式實現『圓滿』的邪說。劉雲芳將此邪說製成《圓滿》一文,並夥同王進東向『法輪功』練習者散發。」

劉雲芳的理論與法輪功不殺生、不自殺的教導相悖,以自焚方式實現「圓滿」是劉雲芳自己獨特的創新理論,他把自己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印成小冊子在法輪功學員中散發,這就是典型的亂法。針對這樣和其它的亂法行為,法輪功師父在《精進要旨》「永遠記住」一文中對於是不是弟子有明確的講法,不能按照師父說的去做的就不是師父的弟子。

劉雲芳是「自焚圓滿」理論的發明人,那些自焚者不過是在跟隨和實施劉雲芳的理論,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換句話說,劉雲芳就是自焚者的師父。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否認這些自焚者與法輪功有關,就是很自然很合理的事情。

2014年1月7日,大陸商人陳光標把自焚騙局中的陳果和郝惠君母女弄到紐約開記者會繼續誹謗法輪功。有記者問:記者自己也讀過法輪功的書籍,法輪功認為自殺、殺人都是不對的,並沒有鼓勵自焚的內容,為什麼還要去自焚,而且還把後果都算在法輪功身上呢?燒傷患者「陳果」回答說:是聽信了劉雲芳的話,劉雲芳是整個事件的策劃人。

在中共喉舌的另一篇報道中,還透露了劉雲芳想把他的獨創理論與「北京『功友』切磋切磋」。他到了北京之後,約了五個北京的「功友」在一家餐館裡聚會,「當時,我們沒說來北京的真實目的,主要是想先聽聽他們的看法,結果看他們『悟性』只停留在『講法』的表現上」。這就更進一步露出了馬腳,劉雲芳還沒有說到他獨創理論的核心部分(自焚圓滿),就發現法輪功學員不買他的胡言亂語的帳了,說明他的東西與法輪功根本不相干。

明慧網上登了一位法輪功學員對出租車司機講真相的故事,學員對司機說:「如果天安門自焚是真的,如果是法輪功所為,那就應該所有的法輪功都去自焚,因為他們學的是同一本書,信的是同一個理,那樣的話,自焚的絕不僅僅是央視電視上的幾個人,而是全世界範圍的自焚!至少是幾千萬人自焚!」出租車司機一下子就明白了:「你說的太對了,原來我一直沒有相信,這次我徹底相信自焚是假的了!」

劉雲芳到底是什麼人?他自創了一套「自焚理論」,親自組織幾個人到天安門去,別人點火了,他卻沒有點火,「在整個自焚過程中,沒有往自己身上倒過一滴汽油」。另一個婦女劉葆榮,喝了半瓶汽油,當場就反悔了,馬上就上《焦點訪談》揭批法輪功。劉葆榮說的話用的詞主要就是基於佛教的一些常識,是個法輪功外行。凡此種種難道不可疑嗎?法輪功1992年傳出,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煉法輪功,引起了中共職能部門的高度注意。所以,公安派出很多特務、線人混入法輪功,這是公開的祕密。一個人可能在法輪功中混了很多年,卻從來不是來真正修煉的,是有特殊任務的。

中共御用打手編造的「自殺論」

如何把這些自焚者與不殺生不自殺的法輪功扯上關係呢?其手法就是斷章取義法輪功經文,胡亂加以發揮。因為從正常思維和經文本意上圓不了他們的謊言,中共喉舌和御用打手就熱衷於用這個「悟」、那個「夢」之類的神神叨叨的話語來胡編亂造,誤導蒙蔽讀者。除了用「夢」,御用打手學者們這些年還真是絞盡腦汁地杜撰出了一套一套的所謂理論來給人洗腦。

舉一個例子,法輪功不是講「元神不滅」嗎?人不是會輪迴轉生嗎?這些都成為了中共御用打手學者用來編造荒唐言論的理論基礎,聲稱「自殺不算尋短見」,自殺不是殺。中共御用打手學者斷章取義、胡攪蠻纏炮製出很多「歪理邪說」,把讀者繞得雲山霧裡,目的就是想要證明自焚者的行為是法輪功教出來的。我們不妨也來繞個例子,不是有這麼一句格言嗎?「有的人活著卻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卻還活著」,那麼,套用中共御用打手文人的怪誕邏輯,是不是根據「死了還活著」就可以推斷出「可以隨便殺人了」?因為「死了」還「活著」嘛。

再舉一個例子,法輪功經文裡有說到過「放下生死」,這本是修煉人去掉人心的決心的一種形容,中共御用打手學者就拿來解釋說,這就是鼓勵大家去死。照此邏輯,中共經常宣傳「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是不是就是鼓勵大家去死嗎?我們常說見義勇為的英雄「置生死於度外」,那又是什麼意思呢?照御用打手學者的邏輯,就是英雄先別去見義勇為了,自己拿刀抹脖子得了。

中共還總拿法輪功師父寫的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來說事,說是自焚者就是看了這篇文章就要為圓滿去自焚。其實,中共敢把這篇經文公布給大家看嗎?《去掉最後的執著》說的就是要去掉對「圓滿」的執著心。

十八年來,很多御用打手的所謂學術生涯就是以攻擊法輪功為主軸的,而且有專門的課題經費來炮製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歪理邪說」來給人灌輸迷魂湯。

自焚是悲劇,只有中共拿來當武器

不管自焚者是什麼人,出於什麼原因,都是一場悲劇。在歷史上有很多自焚行為。比如,1963年越南和尚釋廣德(Thich Quang Duc)抗議政府迫害佛教徒而自焚;1968年,一名捷克學生揚·帕拉赫(Jan Palach)抗議華約軍隊入侵捷克而自焚;2011年突尼斯青年穆罕默德·布瓦集集(Mohamed Bouazizi)因受到城管濫用職權的欺侮,投訴無門而自焚;2012年流亡印度的藏人、27歲的益西(Jamphel Yeshi)因抗議中國的宗教迫害而自焚。

哪個國家都把這種事件當作見不得人的醜事。然而中共卻自己要組織一場自焚悲劇,並高調炒作,年年炒作,來作為迫害信仰的武器。這是一種什麼樣的邪惡呢?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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