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公安高官孟建偉涉黑 被稱 「傘上之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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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6月07日訊】中共內蒙古政法委前高官孟建偉上月被移送司法,被指給黑惡勢力當「保護傘」等。日前黨媒指其是「傘上之傘」,不僅干預辦案、放任「黃賭毒」,還是家人斂財等的「保護傘」;而在其庇護下多名下屬也成為涉黑「保護傘」。

6月6日,中共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發表題為《「傘」上之「傘」孟建偉》的文章,披露了孟建偉案的部分細節。

孟建偉在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2007年12月起還兼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正廳級)。

2017年底,孟建偉退休,2018年10月,其被宣布落馬;今年5月,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後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批捕。

官方通報顯示,孟建偉不僅收禮斂財、作風腐化,還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支彈藥;並且縱容其妻在管轄地經商、子女收受巨額財物,成為「全家腐」的典型。

根據官方通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發生在孟建偉於包頭任職期間,即2003年至2010年間,當時他是市公安局局長,後升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文章指,在2008年10月,時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孟建偉就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市某酒店老闆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頭市從事「黃賭毒」等活動。

2009年,該酒店與包頭市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雙方在網際網路上炒作對方存在「黃賭毒」問題。當時孟建偉指使公安局對郭某某經營的酒店從輕查處。而郭某某在孟建偉妻子經營的奇石店購買了數十萬元(人民幣)的商品。

另外,2009年4月澳門的楊某某等12人涉組織網路賭博被抓。孟建偉以包頭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的身份召集公檢法「三長」協調會,要求包頭市檢察院對其中5人作不起訴處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頭市公安局處理,並要求法院將案件扣押的賭資交由公安局處理。

文章還指,除了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孟建偉的惡劣影響不僅於此,在他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又滋生了多把「警傘」。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寳君、昆都侖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青山區治安分局局長劉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長黃某等。內蒙古紀委監委將之稱為:「傘」上之「傘」。

如杜寳君明知黑社會性質組織經營的企業賭博、妨害公務等,仍然向有關人員打招呼說情,包庇、縱容他們的違法行為;夏景魁長期與涉黑犯罪人員交往,直接指揮參與放高利貸、涉毒等活動;劉海清包庇放縱故意傷害罪的嫌疑人,不提供受害人法醫鑑定;黃某收受組織多人打麻將和賭博「抽頭漁利」的王某50萬元後,放縱其犯罪。

除了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孟建偉還是家人貪贓枉法的「保護傘」。孟建偉默許家人利用自己職權的影響力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與社會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干預有關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敗。

孟建偉的妻子開了一家奇石店,用以洗白「違紀違法」所得,同時斂財。2011年6月,其長子曾為開設賭場的嫌疑人違規辦取保候審。次子則與社會閑散人員來往密切,為其辦事消災後收取錢財;並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而孟建偉的一個問題便是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支、彈藥。

2018年10月30日,孟建偉被查。上述的孟建偉前下屬杜寳君、夏景魁、劉海清也已先後落馬。

去年10月以來,中共內蒙古政法系統官員頻遭清洗。除了上述的孟建偉等4名公安官員,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原政法委書記邢雲被查,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自殺」身亡等。

據陸媒披露,孟建偉、李志斌均為邢雲在包頭主政期間提拔的幹部,孟的落馬與邢雲有關。邢雲可能與「明天系」的肖建華有關聯。而肖建華被視為中共江派高層最重要的錢袋子「管家」。

(記者李蒨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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