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煒獲刑14年 知情人披露更多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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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9年03月28日訊】被稱為中共網絡沙皇的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近日被判刑14年,有知情人士披露了其斂財長達16年的更多貪腐內幕。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3月26日判處魯煒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財經雜誌》27日稱,現年59歲的魯煒為安徽巢湖人,是中共十九大後首個落馬的正部級官員。

報導引述一位了解魯煒的知情人士的話稱,魯煒在公開場合看上去溫文儒雅,實際上在內部囂張跋扈,他喜歡提拔老鄉和對他阿諛奉承的人,在內部容不下不同的意見和聲音。

知情人士說,寧波市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7年,魯煒利用職權,直接或間接通過他人非法索取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約3,200萬人民幣。如果以魯煒2002年任職新華社為起點,至2017年擔任中宣部副部長為終點,其斂財時間可能長達16年。

知情人士表示,從工作能力角度來看,他並不是一個專業幹部,幹了很多違背傳播規律的事情。他有些好大喜功,有些唯數據論。

公開資料顯示,魯煒大部分的從業經驗都與媒體有關。 在短暫的當過小學、中學的代課教師、民辦教師後,魯煒通過成人高考進入廣西廣播電視大學桂林市分校中國語言文學專業。

在電大學習時,他還先後成為一名機械工人、宣傳幹事、法院書記員。電大畢業不久,魯煒進入廣西司法廳工作,在廣西法制報社開始記者生涯。

1991年3月,魯煒調任新華社桂林記者站站長。後來魯煒青雲直上,2004年升任新華社副社長、黨組成員,2011年調任北京市委宣傳部長,2013年改任網信辦主任,後兼任中宣部副部長。被視為大陸「互聯網大總管」、「網絡沙皇」。

2017年11月,魯煒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2018年2月,魯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當時中紀委通報中稱,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等。

魯煒所在的網信辦稱,魯煒嚴重污染了網信辦的政治生態,是一個典型的「兩面人」,魯煒影響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教訓極其深刻。

陸媒稱,魯煒是被中央定性用詞「最狠」的大老虎。

港媒透露,魯煒在新華社任職期間,涉及參與「人奶宴」等多項貪腐醜聞,而魯煒落馬的主要原因,被批是「政治腐敗」,更為嚴重的是,魯煒被舉報「反憲政」、支持貪官搞謀殺等等。

魯煒所主管的領域發生過「政治大案」。2016年兩會時期突發的「倒習公開信」,據說,被定性為「頭號政治大案」。

當時刊登這封信的新疆官網無界新聞,正是隸屬中央網信辦系統的網媒,作為網路總管,魯煒該管的沒管住,事發後還推卸責任。

有港媒稱,魯煒和江派前常委劉雲山都是出身於新華社系統,劉對魯煒有提攜之恩,尤其是劉升任政治局常委後,魯煒得以晉升中宣部副部長兼任外宣辦主任、網信辦主任,主要是劉雲山運作的結果。

而網信辦的很多極左的命令,大多來自中宣部。中宣部長期被江派要員掌控。魯煒落馬被認為是主管意識形態的江派劉雲山,與習近平之間雙方激鬥的結果。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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