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吸取胡錦濤教訓?最新三招架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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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9年01月28日訊】近日,中共發布最新「政法工作條例」,對中共政法系統進行大幅整頓、調整。外界分析,從條例上看,習近平吸取了前任胡錦濤當年的教訓,用三招架空了政法委,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時代的「第二權力中央」,已不復存在。

政法委職權被剝離

中共官方日前下發了一份《政法工作條例》,從請示報告、決策和執行以及監督責任三個方面,對政法委的權力進行大幅限制,引發外界關注。

輿論普遍認為,習當局此次從三個方面,對政法委原有的職權進行剝離,架空了政法委。

其一,條例中明確指出,「政法委需向中共總書記請示報告工作」。這意味着中共以「黨內法」的形式,確定了政法委必須向中共最高領導人匯報請示的體制。

在胡錦濤時期,權力被分配在中共九常委手中,時任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無需向胡錦濤匯報工作,導致政法委權力過大,甚至成為一個獨立王國。

胡錦濤執政的10年,是中央政法委權力和許可權惡性膨脹的10年。胡要想指揮公檢法時,因為中間隔着一個身兼政法委書記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於所謂的「黨內分工」。

相反周永康在擔任政法委書記期間,不向胡錦濤請示,而直接干預司法。如今,當局明確政法委必須向最高領導人匯報,顯示習近平正在吸取胡錦濤的教訓,徹底解決政法獨大、政令不通的弊病,以防止被政法委架空。

其二,條例中指出,政法委與法院、檢察院處於「並列級別」,最高法最高檢直接向中共中央匯報,這意味着政法委將無權再指揮法院、檢察院辦案。

同時,這也改變了周永康時代,政法委各成員形同政法委下屬部門的權力格局,從權力上「矮化」了政法委。

其三,被剝離了「下屬」的政法委,其職能已不同於以往,只是一個協調機構,而非權力實體。

「條例」中規定,政法委僅限於發揮統籌協調、協助督促等職能作用,無權插手干涉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部門的內部事務。這意味着周永康時代的「第二權力中央」已不復存在。

政法系統遭整肅

周永康自2007年起成為中共政法委書記,負責掌管警察部隊、民用情報系統、武警部隊和公安、檢察等司法部門,在他主政政法系統期間,維穩經費首超軍費。

政法系統對中共財政、軍事和外交上形成三位一體的控制,政法委還把持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成為中共的第二個權力中心,令中共體制內出現獨特的「跛腳鴨」現象 。

2014年周永康落馬,海內外輿論普遍認為,周永康執掌政法委造成大陸法治建設大倒退。隨着周永康的垮台,習近平對政法委的整肅也不斷深入。周在政法系統內培植的高官紛紛被清洗,各地政法書記也紛紛被削權、不再擔任省委常委。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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