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審引聚焦「拿公民權利當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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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11月12日訊】近日,大陸重慶市和福建省高考需政審的消息,引起熱議。一些媒體誤認為這是中共新政策,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下面帶您深入了解。

中共以政審控制民眾的做法,從1949年至今從未改變。如果按具體做法不同,可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文革前,高考「政審」要審查祖上三代的政治情況;

第二階段,是文革後至1990年代,側重審查高考生本人的政治思想情況;

前兩個階段,政審事實存在,但很少有公開的官方文件紀錄。

第三階段,是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中共教育部從2000年開始,首次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中,公開要求對高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並明文列出,參加過所謂「邪教」組織的高考生,算作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準高校錄取。至今18年,相關條款一直存在。

彭永峰:「政教分離,是現代通行的人類社會文明準則。人間的法律沒有資格規定哪個宗教是不是邪教。第二點,中國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嚴格意義的一部法律,來規定一種信仰是不是邪的或正的。」

教育部並未明文針對法輪功,但彭永峰認為,中共可能用其他秘密文件配合,在教育機構推迫害法輪功政策。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2002年消息,湖南省祁東縣高三全縣統考時,出題詢問考生對法輪功的態度。一名高三學生回答「鎮壓法輪功太殘忍了」,就被剝奪應屆高考權利。

另據明慧網2003年消息,哈爾濱教育局一名官員也宣稱,「不讓法輪功學員參加高考」。

彭永峰:「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中共各級政府部門,都在對法輪功進行全面的輿論打擊和實質上的迫害。現在有太多太多人的實踐,可以證明法輪功對整個人類社會完全是有益的,完全是正向的影響。從這個角度上來講,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完全是非法的。」

不只是針對信仰團體,中共教育部《招生工作通知中》還規定,考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被視為政審不合格。而在中共治下,很多訪民被冠以這一罪名。

橫河:「這種入學政審的政策,很多人沒有輪到自己的時候不關心。但實際上這種政策,每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因為這是屬於思想罪,它的標準可以根據當局的需要隨時改變的。」

專家批評,高考政審,違背了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受教育權」。大陸網民日前也撰文批評,政審是把公民該有的受教育權,當做獎賞與籌碼,來控制孩子腦子裡想什麼。

但據明慧網報導,一些教育機構從業者並不認可政審政策,在填報相關檔案時,會主動「將槍口抬高一釐米」。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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