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 司機自承關閉ATP 法院裁定5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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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0月23日訊】台鐵普悠瑪列車21日發生翻車出軌不幸事故,至今共208人死傷,包括18人死亡、190人受傷。宜蘭地院漏夜開庭,今(23)日清晨裁定司機員尤姓男子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昨天晚上10時39分左右,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有串證、逃亡之虞,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駕駛列車的尤姓司機。

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經檢察官訊問以及勾稽卷內部分事證,認為駕駛員犯罪嫌疑重大,加上他的說法跟卷內事證及證人的說法顯有不符,認有串證之虞;再加上這種案件,依據社會常情及卷內的個人陳述,檢察官認為尤姓司機員有逃亡之虞。

不過,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受訪表示,合議庭開庭後,認為檢方主張尤姓司機員有串證之虞不成立,也認為以重保、限制出境、出海,就足以保全後續偵查審理的程序執行,因此駁回檢方聲請。並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

司機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

有記者問到,從卷內資料來看,案發時列車時速為何?尤姓司機員是否有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以及關閉原因?

黃永勝指出,依據檢方提出的證據顯示,被告超速部分犯嫌重大;被告承認在大溪站附近把ATP關掉,後來就沒有開啟,而根據證人的說法是說,如果駕駛員關掉ATP系統後,在到達下一站,應該要重新啟動;根據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案發時的車速約時速140公里。

黃永勝接著說,尤姓司機員擔任駕駛員有5年的時間,對於該路段限速,在職務上應該明瞭,而根據尤的說詞,儀表板顯示的時速為82、83公里,但這部分跟卷證資料所顯示的行車紀錄時速顯然不符,檢方已掌握相關證據。

據交通部鐵道局網站,列車自動防護系統(簡稱ATP系統)是利用鐵路沿線的號誌設備與軌道上的信號傳輸設備,以電子信號與列車進行傳輸,監控列車的行駛狀態,並依據列車「前行距離」及速度持續監控,確保列車不會越過「可移動範圍」的終點。



宜蘭地檢署偵辦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尤男交保後,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中央社)




據了解,此前,台鐵曾表示,尤姓司機有5年駕駛經驗,且擔任運轉副主任職位,是需要具有相當資歷且表現很好的才能擔任,因此操作上無庸置疑。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時50分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全列車出軌,座椅移位歪倒,多個車廂變形堆疊嚴重,造成18人死亡、190人受傷。並造成東部鐵路交通癱瘓,22日已單線搶通。

台鐵表示,事故路段預定在24日中午之前修復完成,恢復雙向通車。

(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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