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執法苛酷 斷子絕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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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9月27日訊】

一、辦案寬仁,三子顯貴

明朝時,有個叫盛吉的人,擔任廷尉的官職,他判案沒有冤枉過好人,也從肅不拖延辦案,以免增加嫌犯的痛苦。

每到冬天,要判決死刑囚犯時,他的妻子拿著燈燭,盛吉拿著罪人名冊,夫妻二人,往往相對落淚。妻子對盛吉說:「您替世上的人執法,不能濫辦人罪,以危禍及子孫。」

盛吉辦案十二年了,人們反映,都說他公正寬仁。他家院子裡的樹上,忽然有白鵲來做巢,生子,人們都認為這是吉祥的徵兆。

以後,他生了三個兒子,都非常顯貴。

二、不要隨便逮捕婦女

王克敬,擔任兩浙鹽運使的官職。認真負責,執法廉明。溫州押來一批鹽犯,他看見這批鹽犯裡面,有一個婦女,與男犯們同時押來。

王克敬生氣地說:「哪裏有抓捉婦女,讓她走上千里路程的道理,並且還與押送人員,混雜在一起的呢?從今以後,不能隨便逮埔婦女。」然後,就下發了這條命令。

奇怪,這條命令下達、實行後,對男女老少,都有教益和鞭策作用。從此以後,鹽路違法之事,大大減少。

按(《安士全書》的作者按語):王公(指王克敬)因為一念仁愛,所救婦女就多了。由此推廣,不只婦女,就是老病廢疾,僧尼道士,都一概不可輕易逮捕。

三、執法苛酷,斷子絕孫

明朝末年,高郵州的徐某,官職做到郡守,清高耿直。但是執法過於苛酷。他規定:每個差役,只要違限一天,就罰打五板。有個差役違限六天,要責罰三十板。那個差役乞求寬恕,徐某不允許。差役竟然被打死在杖下。

那個差役的兒子很小,聽到父親被活活打死了,也受驚而死。他的妻子痛苦不堪,就上吊了。

郡守徐某,被解職回家,身邊只有一個兒子,非常鍾愛,忽然生病,對他的父親說:「有人來殺追我!」一會兒,兒子又操著那個差役的聲音,指著徐某罵道:「我有甚麼大罪?殺我一家三口!」兒子說完,便撲通倒地而死。徐某從此沒有了後代。

按:清廉的官員中,往往不能保全的,大抵都是執法過嚴的官。徐某當時,難道不是自誇賞罰嚴明嗎?最後連死三人,自己的兒子也跟隨去了,多麼痛苦啊!

(以上均據清代《安士全書》)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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